五、不斷優化資訊化發展環境
(一)推進資訊化法治建設
依法推進資訊化、維護網路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要以網路空間法治化為重點,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全社會自覺守法意識,營造良好的資訊化法治環境。
48.完善資訊化法律框架。以網路立法為重點,加快建立以促進資訊化發展和強化網路安全管理為目標,涵蓋網路基礎設施、網路服務提供者、網路用戶、網路資訊等對象的法律、行政法規框架。
49.有序推進資訊化立法進程。堅持急用先行,加快出臺急需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強化網路基礎設施保護,加快制定網路安全法、電信法、電子商務法,研究制定密碼法。加強網路用戶權利保護,研究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規範網路資訊服務與管理,修訂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研究制定電子文件管理條例。完善司法解釋,推動現有法律延伸適用到網路空間。
50.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強部門資訊共用與執法合作,創新執法手段,形成執法合力。理順網路執法體制機制,明確執法主體、執法許可權、執法標準。
(二)加強網路生態治理
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路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堅持正能量是總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創新改進網上正面宣傳,加強全網全程管理,建設為民、文明、誠信、法治、安全、創新的網路空間,使網路空間清朗起來。
51.強化網際網路管理。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建立法律規範、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公眾監督、社會教育相結合的網路治理體系。落實網路身份管理制度,建立網路誠信評價體系,健全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網民信用記錄,完善褒獎和懲戒機制。加強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基礎資源管理,確保登記備案資訊真實準確。強化網路輿情管理,對所有從事新聞資訊服務、具有媒體屬性和輿論動員功能的網路傳播平臺進行管理。依法完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52.形成全社會參與的治理機制。堅持依法治網,加快建立政府引領,企業、社會組織、技術社群、公民共同參與、相互協作的網際網路治理機制。強化網際網路企業的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公平競爭、自我管理和改善服務。建立健全網路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自我管理、自我監督作用。加強社會力量引導,積極培育“中國好網民”。
53.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依法保護資訊自由有序流動,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全面規範企業和個人資訊採集、存儲、使用等行為,防範資訊濫用。加強個人數據保護,依法打擊網路違法犯罪。
(三)維護網路空間安全
樹立正確的網路安全觀,堅持積極防禦、有效應對,增強網路安全防禦能力和威懾能力,切實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54.維護網路主權和國家安全。依法管理我國主權範圍內的網路活動,堅定捍衛我國網路主權。堅決防範和打擊通過網路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政權、破壞統一、竊密泄密等行為。
55.確保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加快構建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加強黨政機關以及重點領域網站的安全防護,建立政府、行業與企業網路安全資訊有序共用機制。建立實施網路安全審查制度,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中使用的重要資訊技術産品和服務開展安全審查。健全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56.強化網路安全基礎性工作。加強網路安全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手段建設,建立完善國家網路安全技術支撐體系,推進網路安全標準化和認證認可工作。提升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路安全態勢能力,做好等級保護、風險評估、漏洞發現等基礎性工作,完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網路安全重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施網路安全人才工程,開展全民網路安全教育,提升網路媒介素養,增強全社會網路安全意識和防護技能。
六、體制保障和組織實施
要加強統籌協調,有力整合資源,形成推進合力,切實將各項戰略任務落到實處,確保戰略目標如期實現。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對國家資訊化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資訊化領域重大政策和事項須經領導小組審定。各級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研究解決本地區資訊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健全工作機制。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本戰略綱要的實施和督促檢查。各級網路安全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部門、行業、區域、軍地間合作,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合理、責任明確、運轉順暢的資訊化推進機制。加快中國特色新型資訊化智庫建設,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專家諮詢制度。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本戰略綱要提出的任務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有效銜接、同步推進,制定好“十三五”資訊化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相關部門要加快完善産業、財稅、金融、科技、教育等領域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財政投入和管理,重點支援關鍵性、基礎性、公共性領域的資訊化建設和網路安全保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創新資訊化投融資機制,在資訊化領域實行有利於商業運作、持續運營的政策,為社會投資參與創造條件。
(四)加強督促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明確時限,逐級落實。建立和完善資訊化統計指標體系,加強資訊化統計監測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戰略實施年度檢查與績效評估。加大資訊化工作考核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有關領導幹部的內容。
[責任編輯:朱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