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
延退應考慮收入水準和社會福利水準差距
人社部專家這次關於延遲退休問題的集體解讀,無論是從時間跨度還是地域廣度的梳理和介紹,乃至政策擬出臺的公共管理需求和社會環境變化等因素,都介紹得較為詳盡。就連“延遲”一詞本身屬於“褒義”還是“貶義”,也專門進行了説明。
然而當前延遲退休問題之所以在國內受到如此矚目,是因為很難僅靠一些國外數據資料就讓大家全盤接受。
對於國內的每人平均收入水準和國外相關國家的每人平均收入水準,以及國內的社會福利保障水準和其他國家的社會福利保障水準,乃至國內的物價漲幅通貨膨脹狀況和國外的物價漲幅通貨膨脹狀況,這些相關問題的官方解讀卻似乎涉及不多。
不僅如此,相比一些發達國家,其人群收入水準呈現為橄欖核型,中産階層所佔人群總體數量是最多的。而在我國,由於人口基數大,拿著各地最低工資的人群,仍是一個相對較大的人數。對於這些低收入群體來説,很多人恰恰是簡單體力勞動者,或者屬於技能單一的人群。這部分人群隨著年齡的增加,到了60歲以上,很難期待其還能繼續獲得良好的就業機會。
目前,我國之所以對於4050人員(指處於勞動年齡段中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者)給與了一些特殊的就業優惠政策,就是因為雖然其本人就業願望迫切,但隨著年齡增長,加上自身就業條件較差、技能單一等原因,難以在勞動力市場通過競爭實現就業。而一旦延遲退休政策實施,將退休年齡延遲至60歲以上,這些老齡就業者將如何通過政策性規定而實現就業,極為引人關注。
人社部國際勞動保障研究所所長莫榮在解讀中的一段介紹令人印象深刻,“對於無法就業的老年人要有相關福利保障政策。如2004年6月,日本重新修改《老年人就業穩定法》,規定所有企業都有義務雇用老年人。”
曾有統計一度顯示,全國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對就業的貢獻率甚至有八成左右,換言之,約八成就業者是在非公單位。由於非公有制經濟企業通常既缺乏財政撥款,又不像一些國企那樣佔有壟斷性資源,因此企業間競爭程度極為充分,職工間基本都是競爭上崗。對於這些廣大的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如何促進其吸納老人就業,無疑成為了橫亙在有關部門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