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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閩清男子散佈颱風災情謠言被拘

2016年07月12日 00:20: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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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福建閩清一男子散佈颱風災情謠言被拘留

  中新網福州7月11日電 (龍敏)受今年第1號颱風“尼伯特”影響,福建閩清、永泰、莆田等地受災嚴重。與此同時,網路上出現諸多關於此次受災情況的謠言。

  據閩清縣公安局11日通報,7月10日18時26分,網民“黃某某”在網群發佈含有“閩清災後死亡500余人,失蹤110人”的資訊,4分鐘後,其再次發佈該資訊,並在資訊尾部加上“閩清縣救災指揮部”字樣。

  經初查,從系統判斷該網民為首發,其真實身份為黃某某,男,37歲,閩清縣塔莊鎮人,家住閩清縣梅城鎮恒晟晶都小區。

  經查,曾某某,閩清縣金沙鎮人與其父于7月10日從北京回到閩清縣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損毀暫住在其父親朋友黃某某位於縣城恒晟晶都小區的住宅中。當晚曾某某因手機沒電向黃某某借用手機玩。18時20分,曾某某在黃某某所使用的微信群內發佈“7.10,閩清受災最新消息”,內容為:“據不完全統計,截止7月9日晚22時,全縣(不含因通訊中斷尚未上報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鄉鎮),此次受災中被困人員1000人以上,死亡百餘人,失蹤11人。詳細災情正進一步核實中。”18時26分,曾某某將其中的“死亡百餘人,失蹤11人”改寫為“死亡500余人,失蹤110人”,並於18時30分將該微信添加落款單位為“閩清縣救災指揮部”後再次發佈。

  警方稱,該案第一當事人曾某某年齡未滿十四週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不予處罰,辦案民警已對曾某某進行口頭教育責令悔過,並責令其父親對其嚴加管教。該案第二當事人黃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散佈謠言”違法行為。該行為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決定予以治安拘留十日的處罰。

  此前一天,有網民發帖稱,“洪水來時,坂東永輝超市內所有在場購物顧客和員工全部無一生還,人數近200名”。永輝集團也回應稱,該資訊為謠言。

  警方提醒稱,惡意造謠者在網路上散佈謠言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