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公司紀委書記,自己沒起到率先垂范和監督作用,部分幹部起鬨要自己請客就組織大家去了,還到娛樂場所參與帶彩娛樂活動。儘管沒花公司的錢,但開的是單位的公車,也沒考慮到社會影響和廣大職工的感受。我誠懇接受組織的批評教育,服從組織的處理決定……”在檢查書中,東谷河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李永倫寫道。
事情還得從一封網路舉報信説起。
2016年1月12日,國資委紀檢組接到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轉來的網路舉報材料,反映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屬三級企業國電丹巴東谷河水電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東谷河公司”)幾名副總經理和各部門主任于1月2日下午五點出發,到丹巴縣城吃喝,然後去KTV唱歌、打麻將,晚上十一點多才回來。
1月19日,國資委紀檢組將此問題線索轉交國電集團黨組紀檢組辦理,要求限期報送核查情況和初步處理意見。
接到任務後,國電集團黨組和黨組紀檢組高度重視,對來信反映問題的核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核查工作。按照集團領導的批示,監察部決定直接核查,安排兩名紀律審查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並要求東谷河公司上級單位國電四川電力有限公司黨組紀檢組全力配合,組成聯合調查組。
調查組抵達東谷河公司後,立刻對東谷河公司2015年下半年以來的工會經費支出明細、財務報銷原始憑證等財務資料進行封存。為了不給涉案人員留下串供機會,調查組于當晚召集舉報涉及的當事人,逐一進行個別談話。通過個別談話,調閱財務憑證,實地調研,經過分析,整個事情的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2015年底,東谷河公司成立工會,該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總經理李永倫當選工會主席。公司部分職工提議李永倫應該請客。1月2日下午五點半左右,李永倫與假期未回家的其他3位班子副職及部分中層管理人員等14人,乘車到離營地約25公里的丹巴縣城附近一家餐廳聚餐。由於事先沒有租到合適車輛,由東谷河公司綜合部安排公司的一輛中巴車接送聚餐人員。當晚聚餐共分兩桌,一共喝了6瓶白酒及少量啤酒,餐費共計1050元,聚餐持續約兩個小時,晚上8點左右結束。餐費及酒水費用共計1980元,由李永倫本人承擔,均未開具發票。
聚餐結束後,在乘車返回營地的途中,經過丹巴縣城砂子壩街道時,有人提議難得出來一次,在縣城玩一會再回營地,於是14人下了車。其中,李永倫、梁兵、彭勇、汪朝忠四名班子成員和熊德軍、劉建東、郭應忠、周先柱四名中層管理人員到下車地點附近的一家茶樓喝茶帶彩打麻將;鄧興平、李漪莉、宋敏敏、王建華、王大祥和周乃林六名中層管理人員到附近的一家KTV唱歌。打麻將、唱歌活動大約持續兩小時,當晚十一點左右,李永倫一行14人乘車返回公司營地。在茶樓和KTV消費的費用,分別由李永倫、周先柱、鄧興平個人結算支付,未開具發票。
經調閱東谷河公司工會經費支出明細、財務報銷原始憑證等財務資料,未發現此次聚餐等活動費用使用公款報銷的情況。經查閱東谷河公司1月2日值班安排,參加聚餐等活動的人員都不是當天值班人員,沒有發現脫崗的問題。
調查結束後,調查組形成了調查報告,經國電集團黨組和黨組紀檢組認真研究,根據情節性質,形成初步處理意見,經徵得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和國資委紀檢組同意後,對東谷河公司及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東谷河公司紀委書記李永倫于1月2日晚組織了聚餐等活動,雖未用公款報銷,但使用了公司的車輛,聚餐後公司4名領導人員參與了帶彩打麻將,在職工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但考慮到東谷河公司的實際,李永倫等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李永倫事後還主動承擔了聚餐當晚公車使用費用110元。分別做出如下處理:
李永倫作為公司紀委書記,在組織聚餐活動中,違規使用公車,參與帶彩打麻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免去李永倫紀委書記職務,並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參與帶彩打麻將的東谷河公司副總經理梁兵、彭勇和總會計師汪朝忠進行誡勉談話;對參與打麻將的其他4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東谷河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王惠民雖然沒有參與此次活動,但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到位,對班子成員和中層管理人員監督管理不力,對上述問題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對王惠民進行警示談話。
責令東谷河公司黨委向國電四川公司黨組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參與聚餐和帶彩打麻將的4名班子成員梁兵、李永倫、彭勇、汪朝忠作出書面檢查,對聚餐等問題進行深刻剖析與反思,認真汲取教訓,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將東谷河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在公司系統內進行了通報,要求各單位以此為戒,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作風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堅決把鐵的紀律、嚴的要求、好的作風落實到基層企業。(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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