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記者加入督查組首要任務是監督
記者加入督查組,是有益嘗試,至於究竟能帶來多少實效,尚需相關部門梳理和總結。但就這種模式本身而言,可圈可點,值得推廣。
5月3日至31日,四川省委開展了2016年的第一輪正風肅紀集中督查。這次集中督查的一大亮點,是抽調了6名一線記者,分別進入3個督查組,作為省委督查組工作成員。
抽調記者進入省委督查組,確不多見。這個開先河之舉,受到多方稱道,連被抽中的記者也暗自驚喜。不過,受邀記者應該清楚,此行是要履行職責的,既不必受寵若驚,也無需戰戰兢兢。
站在時代的大背景中,四川省紀委邀請媒體記者加入督查組,並不讓人覺得奇怪。持續強力反腐,構建監督體系,本身就包括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習近平也曾強調,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同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由此可見,輿論監督在反腐中扮演重要角色,而邀請記者進入督查組,也算是尊重輿論監督的一次實踐。
記者成為督查組成員,可利用自身優勢,發揮督和查這兩大作用。先説督。對於記者而言,這個督就是監督,輿論監督、媒體監督往往需要通過一個個有責任意識的記者來呈現,需要一篇篇有力度的報道來表現,這正是記者所擅長的。
再説查。督查督查,光督不查就會跛腳。一線記者顯然不缺觀察和查看的能力。報道中有個細節,兩名記者發現只跟隨督查組走,無法發揮媒體優勢,於是向組長請示:出去走走,明察暗訪。這一明察和暗訪,果真找到了不少“猛料”——發現去年洪槽溝泥石流造成損失的賠付,怎麼一年了還沒結果。而且,洪槽溝到現在還沒治理好。這就説明只要真查實查,就會不虛此行,這也為其他地方提供了啟示。
記者加入督查組,是有益嘗試,至於究竟能帶來多少實效,尚需相關部門梳理和總結。但就這種模式本身而言,可圈可點,值得推廣。從媒體的角度、以媒體的思維,發現問題,不斷探索監督模式,進而讓“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紀檢監督”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