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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阻礙醫患關係,“入刑”為何執行難?

2016年05月30日 08:32:46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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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醫鬧”還需多管齊下

  業界人士和專家學者普遍認為,遏制“醫鬧”,防止和解決醫患糾紛,還需要多方發力、綜合治理。

  “單靠刑法懲治‘醫鬧’,仍不能營造正常的醫療秩序,更不會一下子就解決醫患矛盾的深層次問題。”宋維強説,“醫鬧入刑”需要出臺相應的詳細司法解釋,使司法機關對“醫鬧”的打擊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時,要暢通醫療糾紛中醫患申訴、鑒定、賠償和解決的正常渠道;建立完善的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並在法律框架下運作。

  “在寄希望於刑罰的終端治理之餘,相關部門尤其是醫院更應該將治理前移。”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員馬雪松認為,對醫療糾紛,應做更多週到細緻的工作,特別是要暢通患者及其家屬的維權渠道。

  在記者的隨機採訪中,多地群眾普遍認為,解決醫患矛盾頑疾,除了醫療機構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外,一些行醫行為還有待規範,鑒定機構和鑒定程式公信力有待提高,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建設尚需完善。

  湖南湘雅醫院院長孫虹表示,應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機制。有條件的醫院可以引進律師,設立醫患溝通室和法律諮詢室。對高風險重大手術患者、採用新技術和特殊藥物治療患者等進行特約談話告知,就患者的手術方案等以及患者家屬的權利義務等相關情況,進行充分告知和溝通。

  還有一些專家建議,建立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設置懂法律、熟悉政策、精通業務的專職調解員,聘任法律、醫學等專業人員組成專家庫,完善調解制度,獨立開展工作。

  “根治‘醫鬧’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發力的過程。”湖南省兒童醫院副院長李愛勤認為,社會輿論也需要超脫“以情代法”的思維慣性,建立醫患互信,逐步緩解醫患糾紛。(采寫記者:任瑋、帥才、孫曉輝、蕭海川、高皓亮)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