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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機關報:派駐組是固定探頭 不能揣明白裝糊塗

2016年04月26日 08:20:2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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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置“新探頭”就要“看得見、管得了”  

  日前,中央紀委舉辦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培訓班,給這支歷經深度改革後的“紀律部隊”充電加壓。這也是正風反腐雷霆迅進三年來,又一次對黨內監督資源進行配置創新和“精準投放”。在這場不能輸的鬥爭中,47家派駐紀檢組人員初備,整編蓄勢,其戰鬥力和“戰利品”自然十分引人關注。

  巡視監督和派駐監督,原本都是中國共産黨原創的黨內監督戰略性制度安排,具有構築中國特色黨內監督“全覆蓋”之核心優勢。回看歷史,從1928年的《巡視條例》到195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關於派駐縣監察組的若干工作問題的指示》,巡視和派駐這兩大黨內監督重器一直是砥礪並用。近觀當下,巡視監督縱橫捭闔、無往不利,派駐監督則開始發力,向著“常駐不走的巡視組”這個定位邁進。

  加強黨內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如果説巡視組是“流動監督崗哨”,那麼派駐組就是“固定監控探頭”。説到底,紀檢體制改革前的“老探頭”,主要局限是“看得見的管不了”,甚至出現“看見裝沒看見”的選擇性近視症,揣著明白裝糊塗的“老好人傳染病”。久而久之,不但一些駐在部門“不怎麼把紀檢組當回事”,不少派駐幹部也“不大相信自己能幹成啥事”。

  時過境遷,時不我待。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新時期,全面從嚴治黨在路上不斷提速換擋,綜合派駐27家、單獨派駐20家,實現了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這些“中央級機關”在治國理政實踐體系中位高權重,既是正風反腐的核心“責任田”,也是反腐懲惡的重要“樣板間”。黨中央決定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健全機構、配強幹部,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的鮮明態度和政治定力。中央紀委派駐機構是黨中央設在各個部門的監督“探頭”,必鬚髮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聚焦監督執紀問責,把黨章賦予的神聖職責全面落實到位。

  照照巡視監督的鏡子不難發現,派駐監督所直面的“減存量、遏增量”的任務繁重有加。從派駐改革“紅利”來看,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以上率下,促使駐在部門扛起主體責任給派駐監督騰出運作空間;派駐幹部編制、考核和職務晉陞等問題剝離出駐在部門,使得這支“紀律部隊”具有空前的超脫性和監督張力。形象地講,47個“新探頭”锃光瓦亮地安上了,就應當從“標清制式”升格為“高清格式”,實現全天候精準監督、精確執紀、精當問責,而不是“電源時開時關、信號時斷時續,畫面時有時無”。需知對“新探頭”來説,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處理、不報告就是瀆職,都要嚴肅問責。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和中央紀委的強力支撐下,要敢於善於第一時間發現問題、最高效能及時處置,特別是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狀況、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直播圖像“不斷片、不掉線”,對班子裏和部門中不托底、不靠譜的幹部視頻監控“無盲區、無特區”,才能真正讓“既看得見,又管得了”成為現實。

  “探頭”的背後還是人。從某種程度上説,新派駐紀檢組的人幹的是監督執紀問責的“技術活”,更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活”,必須拉長耳朵、瞪大眼睛、增持心力,提高政治警覺性和政治鑒別力。如果説政治巡視成效大顯,可以説“政治派駐”才剛上路,既要努力成為常駐不走的巡視組,更要讓駐在部門時刻感受到“中央紀委就在身邊”,在不遠的前方形成“流動哨”和“新探頭”的監督合力,這應是努力之方向,亦乃責任之擔當。(高波)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