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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創新的事業呼喚創新的人才

2016年04月17日 14:02:27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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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創新發展,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創新的事業必須由創新的人才來幹,人才是創新的核心要素。習近平指出:“人是科技創新最關鍵的因素。創新的事業呼喚創新的人才。我國要在科技創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須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在創新活動中培育人才、在創新事業中凝聚人才。” 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圖為:2016年3月5日,習近平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的審議。

  一、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

  “日新之謂盛德”,中華民族愛學習、善學習,敬知識、崇創新,在燦爛不熄的文明長河中創新人才不斷涌現,持續書寫著東方大國的創新史。習近平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源泉,也是中華民族最鮮明的民族稟賦。”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踐中、在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一定會涌現出更多更好的創新人才,我們需要及時發現這些人才並用好這些人才,使他們在創新發展戰略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習近平指出:“創新的事業呼喚創新的人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知識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來。中國要在科技創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須在創新實踐中發現人才。”

  “得人則安,失人則危。”只有得到創新人才,才能順利開展創新事業。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各項事業中,必須優先考慮創新人才的開發。習近平指出:“我國科技隊伍規模是世界上最大的,這是我們必須引以為豪的。但是,我們在科技隊伍上也面對著嚴峻挑戰,就是創新型科技人才結構性不足矛盾突出,世界級科技大師缺乏,領軍人才、尖子人才不足,工程技術人才培養同生産和創新實踐脫節。‘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我們要把人才資源開發放在科技創新最優先的位置。”今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的《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指出:“堅持人才引領創新發展,將人才發展列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綜合運用區域、産業政策和財政、稅收杠桿,加大人才資源開發力度。”

  要建立良好的選人用人機制,將真正的創新人才選出來、用起來,形成廣納賢才、人盡其才的制度體系。《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指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完善人才發展投入機制,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力度。調整和規範人才工程項目財政性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揮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産業投資基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

  要站在世界之巔開發創新人才,完善創新人才的引進機制。不管是黃皮膚、白皮膚還是黑皮膚,只要是我們需要的創新人才,盡可能想辦法為我所用。以前,我們在選拔人才、特別是創新人才方面,視野不夠寬、站位不夠高,前新加坡資政李光耀曾説:“中國是從13億人中挑選人才,而美國是從70億人中挑選人才。”今後必須改變這一現狀。《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指出:“實行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更大力度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 千人計劃’),敞開大門,不拘一格,柔性匯聚全球人才資源。對國家急需緊缺的特殊人才,開闢專門渠道,實行特殊政策,實現精準引進。支援地方、部門和用人單位設立引才項目,加強動態管理。”這將進一步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敞開大門招四方之才,彰顯我們面向全球引才聚才的博大胸懷。習近平強調:“外國專家主管部門要繼續完善外國人才引進體制機制,切實保護智慧財産權,保障外國人才合法權益,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人才給予表彰獎勵,讓有志於來華發展的外國人才來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動。要遵循國際人才流動規律,更好發揮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使外國人才的專長和中國發展的需要緊密契合,為外國專家施展才能、實現事業夢想提供更加廣闊的舞臺。”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