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總書記自中共十八大以來的歷次公開講話與文章中,據不完全統計,“全面依法治國”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詞提到超過200次。
治天下者,善謀大勢;決勝負者,長于佈局。在“四個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作為三大戰略舉措,共同服務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一戰略目標。
書寫法治史新篇章
從“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到“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到“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十八大以來到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習近平在多次講話、考察中從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闡述全面依法治國,形成了豐富的理論積累。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集理論和實踐之大成,專題研討依法治國問題。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是黨的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決定。自此,依法治國按下了“快進鍵”,法治中國建設進入了“快車道”。現如今,十八屆四中全會分解確定的190項任務,許多工作都正在穩步推進之中。
作為治國之重器,全面依法治國書寫了法治史的新篇章,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征程。
從防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規定到最高法巡迴法庭在地方的掛牌,司法改革日益深化;從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到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行政步伐加快;從立法法的修訂到慈善法的出臺,立法工作亮點頻出……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黨和國家建設的方方面面,在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上,都在向著制度化法律化不斷推進。
放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來把握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2014年10月23日,習近平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既是立足於解決我國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矛盾和問題的現實考量,也是著眼于長遠的戰略謀劃。”
若要準確理解全面依法治國,還要在“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來進行把握。在“四個全面”提出後不久,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
從這個戰略佈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沒有全面依法治國,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就會落空。習近平特別強調,“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係,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全面依法治國藍圖已經繪就,關鍵要靠落實,在落實推進的過程中,幹部是決定因素。
習近平在多個場合指出領導幹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各級領導幹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為法治建設的“責任人”,作為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的“執行人”,領導幹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舉足輕重,需要帶領人民群眾把各項部署落到實處。然而,領導幹部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因此,領導幹部必須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
2015年2月,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習近平還明確提出,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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