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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民主不遙遠,“人人”可當陪審員

2016年03月15日 21:43:25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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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涉及公眾利益或社會普遍關注的案件,許多人希望能夠以人民陪審員的身份直接參與審理、發表意見,這也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2015年,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在北京等10個省(區、市)50個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通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加強對司法活動監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改革之前,人民陪審員因“門檻高”“固定化”等原因,似乎離人民群眾比較遠。而如今,只要你是一名年滿2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都有資格、有機會走進法庭,擔任人民陪審員,行使崇高的司法權力。目前,人民陪審員試點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落實隨機抽選原則,從符合條件的當地選民或當地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從審核過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産生方式的隨機性和廣泛性進一步增強。例如,重慶江津區法院從符合條件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取2230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並建立候選人資訊庫;北京二中院以微博直播的方式從轄區8000名常住居民中經隨機抽選産生130名人民陪審員,來自企業、機關、醫院、大中專院校等各行各業,包括大量基層群眾,覆蓋面十分廣泛。與此同時,為防止“駐庭陪審、編外法官”等情形,江蘇、黑龍江等法院設定每名人民陪審員每年參審案件數量上限;北京把試點法院分成兩類,分別設置了20件和30件的上限標準,對達到數量上限的人民陪審員自動遮罩不再抽選。這些改革措施充分發揮了人民陪審員通民情、知民意,具有豐富社會閱歷和生活經驗的優勢,讓越來越多的基層人民群眾有機會擔任人民陪審員,直接參與審判活動。

  當然,除了改革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完善選任方式、建立退出機制外,人民陪審員試點改革內容還包括擴大參審範圍、明確參審職權、強化職業保障、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等內容。截至2015年11月8日,各試點法院新增選人民陪審員7800余人,總數已增至法官員額數的4倍左右。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數量達3.5萬件,其中參加5人以上大合議庭審理案件數量近100件。例如郭美美開設賭場案、“西峽攔停火車案”等一些社會廣泛關注、影響較大的案件中,人民陪審員踴躍對事實認定問題發表意見,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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