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承偉
據《法制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完成歷史檔案數字化,這是法院資訊化建設的成果,是“網際網路+”運用到審判的産物,是法院司法便民的新舉措,是法院司法公開的再拓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接受中央電視臺《小撒探會》專訪時對人民法院資訊化建設進行了深層次的闡述,“人民法院的資訊化建設是一場深刻的自我變革”“資訊化能有力促進司法公開,我們運用資訊化手段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作,努力通過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我們心中有一個目標,就是要建成世界上最陽光、最透明的司法機構”。
大法官的期待也是社會公眾的共同期待。在歷史檔案數字化方面,早在三年前,最高法院出臺了規範紙質檔案數字化工作的標準和要求,並已有了清晰的遠景目標,到2017年全國法院將全面實現卷宗、檔案電子化,可為司法公開、網上辦案的法院資訊化3.0版提供基礎數據。近年來,全國基層法院也積極認真落實最高法院要求,及早部署、迅速行動,紛紛實現了訴訟檔案電子化建設的基本要求。
“訴訟社會”的到來,直接導致基層法院的收案數量大幅度上升,檔案數量也隨之急速增長,與此相對應的訴訟檔案利用率也隨著上升。公民在申請執行時或查詢自己案件時需要訴訟檔案;律師在辦理案件時需要訴訟檔案;公安、檢察院辦理相關案件時需要歷史檔案;人大、上級法院監督時需要訴訟檔案……歷史訴訟檔案不是封閉、束之高閣的,它是有動態需求、迴圈利用價值的。而長期來受技術所限,調閱訴訟檔案基本依靠人力,遠遠不能滿足群眾、律師和其他機關辦案需要,頻繁到檔案室調取卷宗,既佔用了時間,又不利於檔案實體的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在進行歷史檔案數字化的同時,對卷中的歷史裁判文書進行了全文識別處理,並計劃建設裁判文書全文檢索數據庫及線上查詢系統,將識別後的裁判文書在網際網路上公佈,供廣大公眾查詢使用。如果歷史檔案電子化力度再加大,由最高法院牽頭,採用統一標準,最終實現全國四級法院訴訟檔案數據庫聯網,使全國法院歷史檔案能夠方便快捷地進行網路調閱,並非天方夜譚。
到時,裁判文書可以公開查詢,訴訟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通過各級法院的對外門戶網站,按身份、許可權查閱案件相關內容。法院審理的案件基本在公眾眼皮底下一覽無余,讓當事人贏得清清楚楚,輸得明明白白。公安、檢察院、法院部門的檔案管理系統對接,在設定查詢許可權的前提下,實現公、檢、法檔案資訊資源共用,完善工作銜接,既實現互相監督,又提高辦案效率。人大、上級法院可以遠端調卷,方便個案監督。
近年來,法院大力推行裁判文書上網、司法網路拍賣、大要案庭審直播、當事人憑密碼查閱案件進度等舉措,大開司法公開之門。現如今,法院完成歷史檔案數字化,為司法公開再開一扇窗,讓陽光普照到司法的角角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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