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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副檢察長:以立法破解城管無奈 避鬧劇頻上演

2016年03月13日 08:42:33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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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幾何時,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販面對面下跪,引起社會爭議。“無論是‘下跪執法’,還是‘鮮花執法’‘美女執法’‘眼神執法’等,反映的都是城管執法的無奈。”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建議以立法破解城管的無奈,避免“鬧劇”一再上演。

  2015年上半年,鞏富文委員自發組織專家隊伍,開展深入調研。2014年因“創新城管執法體制機制,共建執法和服務治理模式”獲評第三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的西安市蓮湖區成為他們的首要調研地。

  蓮湖區堅持規範執法程式,限定自由裁量權,建立標準化服務體系、“一廳式”便民服務平臺、便民疏導機制等工作機制,實現了五年內零暴力執法、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零敗訴,其經驗讓鞏富文委員很受啟發和鼓舞。

  調研結束後,鞏富文委員總結了相關經驗教訓,認為城管執法工作面臨執法依據不完善、職責不明確、執法不規範等問題,造成執法效果不理想,威信較低。

  鞏富文委員説,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為行政處罰法第16條和行政強制法第17條,但這兩條法律都沒有對城管執法機構及其職責、執法人員的權利義務、執法的程式和方式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造成城管執法工作無法可依,執法的合法性受到諸多質疑。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地政府在確定城管職責時隨意性較大,一些城管部門不僅行使城市建設、工商、市容、環保等部門的職權,還承擔著管理建築物容貌、園林綠地、城市環境衛生、廣告設置、市場貿易等職能,造成職責交叉、政出多門,管理效能低下,群眾反映強烈。

  依據“職權法定”原則,行政機關必須由法律法規明確授權後才能享有行政執法權。鞏富文委員建議儘快在國家層面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明確城管的執法機構、工作職責、執法許可權、執法程式等問題,為城管執法工作提供權威的法律依據。在此基礎上健全城管執法標準,細化執法程式,規範辦案流程,保證城管執法工作規範化運作。

[責任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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