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武威警方抓記者”一案已有調查結論
新京報快訊(記者涂重航)今天上午,全國人大甘肅代表團舉行全體會。會後,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路志強接受新京報(微信公號ID:bjnews_xjb)專訪,回應“武威警方1月7日抓獲《蘭州晨報》記者張永生”一事,詳解檢方調查組的調查經過和調查結論。
已核查到張永生涉嫌4起敲詐勒索
路志強説,武威警方控制記者張永生一事發生後,社會輿論廣泛關切,為此從省檢察院和蘭州市檢察院共抽調35名調查人員組成調查組,並邀請人大代表、特約監察員、記者等參與,最終形成調查結論。
路志強説,張永生目前共有核查到4起涉嫌敲詐勒索事實,這4起都有人證、物證及其本人供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張永生涉嫌敲詐勒索4起事實不只是針對政府,所認定的共計5000元的涉案款也全是現金。
路志強説,這4起涉嫌敲詐勒索的事實時間跨度從2009年到案發的2016年1月7日。這些事實有群眾舉報,也有他自己交代的,其中涉嫌的案情不止這4起。檢察機關覺得這4起證據確鑿可以公佈,其他尚需進一步查證的,沒有對外公佈。目前對張永生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涉嫌嫖娼事實不清,張永生已領取國家賠償1098元
路志強表示,張永生最開始以涉嫌嫖娼被抓,省檢調查中也已對此作出結論:張永生涉嫌嫖娼事實不清,並對當事責任民警予以處理。其中3名參與抓捕的民警被停職一個月,並作了誡勉談話。
“3名民警不存在執法錯誤,只是執法不規範。”路志強説,有媒體稱張永生在採訪途中被抓不是事實,他們調取了錄影和證人材料,看了洗浴中心的錄影,張永生確實是1月7日在洗浴中心被抓。
武威當地公安機關已作出國家賠償,賠償1098元,張永生在取保候審後不久就已經領取。
對於當時“共有三名記者被警方控制,社會輿論認為當地是有所準備對付記者”的説法,路志強説,他們了解到,武威市在春節前對涉黃賭毒的場所進行集中整頓,基層民警可以跨警種執法,因此當時抓張永生的是當地刑警。對於另外兩名記者被抓的情況,路志強説,那兩名記者在公安機關調查後就被釋放,未被批捕,因此他們也未做重點核查。
檢察機關督促警方抓緊辦案
路志強説,張永生案當地仍在繼續偵查,檢察機關也督促武威涼州公安分局抓緊辦理。
對於有關媒體報道張永生被疲勞審訊的問題,路志強説,張永生本人沒有反應,他們也沒有接到這方面的反映。
“一定要相信我們檢察機關的結論,是比較客觀的。我們核查時從省院和蘭州市檢抽了35名檢察官,不允許武威任何人員和調查組接觸,並讓人大代表參與。我們就是要對事實負責。”
路志強説,對於張永生7年涉嫌強詐勒索5000元是不是少了的問題,社會應該有個正確認識,“現在都要依法辦事,根據最高法和最高檢關於敲詐勒索的有關法律依據,敲詐2000元到5000元就屬於數額較大。利用或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人員(身份)的,數額減半。因此,(涉嫌敲詐勒索)1000元就夠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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