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今天下午,在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山西省代表團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儒林在回答山西經濟下行和反腐敗關係時,對現場講了三個例子。
一、省金融機構領導讓企業買公務機
王儒林説:去年查處的省金融機構黨委書記、董事長,在給企業貸款的時候,要求企業按正常的付息之外,還要以2%的顧問費的形式支付給他控制的公司。
這位董事長還以銀行的名義發起成立了基金會和飛行俱樂部,挪用基金會和俱樂部基金到自己的公司使用,非法獲利。
這位董事長還組織了十二家企業,花了3億9千萬,從國外購買公務機,方便自己。
這位董事長生活奢靡,長期飲用從韓國空運的牛奶。表面上是國有金融機構董事長,實際上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二、老闆吞行賄字條 廳長:此人可靠
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王儒林接著講了第二個例子:我們查處了一個廳長,有一個素不相識的老闆找他辦事,他不同意,老闆就從他的桌子上拿了一張紙,寫上給給你三千萬,幹不幹?廳長看完之後,老闆馬上把它塞到嘴裏、吞到肚裏去了,廳長一看:此人可靠。事辦了,三千萬也如數收到了。
三、副市長貪腐超9個貧困縣收入
王儒林説:我們查處了一個副市長,這個副市長私欲膨脹 膽大妄為, 在北京看重了一套1420萬元的別墅,讓老闆專門到北京給他付款買下。
在海南遊玩看重了一套海南到房産,讓陪同遊玩的老闆出錢給他買下。
還有一戶企業,投資興辦煤礦,原來計劃兩年半建成,這位副市長向企業要乾股錢,企業老闆拖著沒給,副市長百般刁難,八年沒有建成,老闆一看沒有希望了,無奈就想把煤礦轉出去,老闆説你不給乾股錢,你自己想幹幹不了、你想轉也轉不出去,老闆給了他上億元才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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