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皇家一號案調查:上百警察淪為黃賭犯罪保護傘

2016年03月02日 06:37:20  來源:央視
字號:    

  皇家一號

  原標題:“皇家一號”,民警為何充當保護傘?

  解説:

  鄭州“皇家一號”涉黃案在法院審結近9個月後,媒體再度發文剖析民警充當保護傘的根源。

  2月29日新聞播報:

  鄭州“皇家一號”系列案件共查處違法違禁的政法幹警155名,其中有124名是身兼基層領導職務的民警。

  解説:

  崗位尖兵,屢立戰功,這些昔日的警界精英為何一步步淪為黃賭犯罪的“保護傘”?

  中國新聞週刊《鄭州“皇家一號”案調查》作者蘇曉明:

  很多分管治安的是通過借錢的方式之後完成收受賄賂。就説我缺錢了,借一點。還有直接在裏面有股份的。

  解説:

  思想變質,權力缺乏制約,這是民警充當犯罪分子保護傘的啟示。

  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鄭澤暉:

  在黃賭違法犯罪活動中,有民警充當保護傘,或者有瀆職失職行為的話,堅決追究責任。

  解説:

  《新聞1+1》今日關注:“皇家一號”,民警為何充當保護傘?

  主持人董倩:

  晚 上好,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鄭州“皇家一號”案發到現在兩年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就在人們已經幾乎快把它忘掉的時候,最近隨著一篇文章的傳 播,它又重新回到公眾關注的視線範圍內。那麼是這樣就在前幾天人民公安報有一篇文章透露,在鄭州“皇家一號”這個案件中,充當保護傘的155名政法幹警都 已經受到了處罰,那麼今天我們就關注此事。

  解説:

  這是一個多月前,有媒體記者重訪“皇家一號”記錄下的場景。2013年 11月,“皇家一號”被警方查封,在之後長達二十多個月的時間內,“皇家一號”大門緊鎖,佈滿灰塵,甚至有些包房內的天花板已經掉落,但依然難掩昔日的奢 華。而事實上,早在去年5月,“皇家一號”涉黃案就進行了公開宣判。

  2015年5月30日新聞:

  在全國引發廣泛關注的河南鄭州“皇家一號”會所涉黃案,已經全部審理並宣判完畢,87名被告全部獲刑。

  解説:

  而最近《人民公安報》的一篇文章,再次讓“皇家一號”成為輿論熱議。這篇案例剖析的文章披露,“皇家一號”案件共抓獲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繳贓款贓物價值近3億元,查處受賄索賄、徇私枉法、參股賭場等違紀違法公安民警152人、檢察官3人,收繳違紀資金800余萬元。

  《人 民公安報》這篇題為“民警充當‘保護傘’緣于思想變質權力缺乏制約”的文章,剖析了“皇家一號”案件中,民警參與涉黃涉賭犯罪的三個特點。其中提到,頭銜 中“帶長”的民警違紀違法比例高達80%,另外為了形成利益鏈條,群體性違紀違法現象較多;甚至一些違法違紀民警更是由收受、索要好處轉為參與黃賭場所經 營。

  文章對於民警充當黃賭犯罪“保護傘”的原因做了分析,認為主要緣于思想變質、權力缺乏制約。

  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內環路上的“皇家一號”夜總會,曾經是鄭州最大的娛樂會所。河南警方表示,鄭州“皇家一號”國際娛樂會所,犯罪活動猖獗,群眾反映十分強烈。

  2015年5月30日新聞:

  根據偵查,“皇家一號”自2012年8月16日開業至被查封,短短1年零3個月的時間裏,共招募公關小姐4500余人,其中必須從事賣淫的綠牌小姐2900多人,有記錄可查的賣淫行為1620余人次。此外股東陳加貴等人在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香煙,行銷收入達436萬餘元。

  解説:

  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河南省公安廳紀委牽頭組織查處了鄭州皇家一號國際娛樂會所特大組織賣淫犯罪集團、“皇家一號”大股東張軍、邵廣忠特大賭博犯罪集團及其“保護傘”系列案件。

  董倩:

  我 們簡單回顧一下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在2012年8月16日的時候,皇家一號開業,僅僅是一年兩個月的時間。到了2013年11月河南警方就是用派遣異地 警力的方式採取了一個突然行動把這個地方查封了。然後就到了去年5月涉案人員宣判完畢,87名被告全部被判刑,但是到此事情還沒有完,前幾天2月26日的 時候,《人民公安報》披露已給予155名公安民警、檢察官、黨紀政績處分或組織處理,其中涉嫌犯罪的3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來分析一下這 幾個人裏面的特點,查處受賄索賄、徇私枉法、參股賭場等違紀違法公安民警是152人,檢察官3人,其中團、處級領導幹部26人,科和以下幹部129人,收 繳違紀資金800余萬。

  好了,面對這樣的一個案情另外呈現出來的這種155個這個“保護傘”的一些情況,我們接下去連線一位專家,中國政 法大學的王敬波教授,王教授您好,我們來關注一下人們對這件事情的關注點,首先我們來看本來在去年5月的時候,把涉案的人員都已經,大家本以為這件事情就 完了,但是在2月26日,也就是幾天前的時候,人民公安報發表了一篇文章,它把155頂保護傘的事情又説出來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並沒有媒體説是從去年5 月到現在在追問,而是説公安機關以一種行業內的報紙,自己把這件事情説出來,您怎麼看待這樣的舉動,這説明什麼?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

  應 該説這個實際上在很多程度上,説明瞭社會公眾對這種社會當中存在的這種複雜的正向關係的一種認識,也就是説實際上公眾是很清楚的向這樣的一種情況,這麼大 規模的一种經營,那麼公眾是關注度非常高的。而且從老百姓一般的認知上來看,這樣的一种經營活動從開業整個的營業過程當中,沒有當地的一些機關縱容包庇是 不可能進行的,也就是説它是不可能存在。所以對這種複雜的正向關係,社會公眾是有比較清楚的一種認識的。

  另外公眾對這個執法行為是不是真 的能夠做到嚴格執法,實際上是持懷疑態度的,因為像這樣的執法活動以前也經常進行。但是常常是雨過地皮濕,實際上老百姓會有一種擔心這是不是又一次運動化 執法?過幾天以後在保護傘的幫助下,這些違法的經營者又會死灰複燃,又會回來繼續經營,這實際上是有這樣的一種,是不是真的能夠去嚴格執法這樣的疑問。

  董倩:

  但是事實上《人民公安報》拿出來的這些關於155名“保護傘”具體怎麼處理,另外他們人員構成是什麼,等於是回應社會的一種關注和問號,您怎麼看待他們這種回應的行為?

  王敬波:

  應 該説這種回應行為還是比較值得讚賞的,就是直面我們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按照數字來看,級別還是很高的,而且説是當地有相當比例的領導,相當級別的一些領 導,是一連串的人都陷入到引發行為當中去了,能夠敢於公開這個活動,實際上我想也是彰顯的當地在這個問題處理當中的一種決心了。也就是説既要給這些違法行 為一定的震懾,也要表明公安機關是能夠嚴格執法,無論是官職到什麼程度,在當地有多少盤根錯節的關係都能夠一查到底,也彰顯了這種決心,也算是給社會公眾 一個交待。

  董倩:

  好,王教授,稍候有更多的問題給您,那麼隨著《人民公安報》的一些細節的曝光,人們自然會關心這155名“保護傘”究竟在他們工作的那段時間是怎樣給黑惡社會提供幫助的。

  2015年5月25日新聞:

  2013年11月2號淩晨,河南省公安廳從異地新鄉市調動民警1000人左右,警車幾十輛,對皇家一號“涉嫌色情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這次異地調警,無論是規模、人數,都是近年來最大最多的一次。

  解説:

  《誰是皇家一號長期涉黃的保護傘》,當警方的突擊行動後,輿論也在探究這背後的蛛絲馬跡。

  2014年4月新聞:

  因“皇家一號”組織賣淫案,包括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在內的八名民警被相關部門調查。

  解説:

  在這8人中,最高至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周廷欣,這個一路從普通民警歷練成長的市局副局長,曾破獲多起刑事案件,根據媒體調查顯示,在皇家一號案件中,周廷欣被查出曾經向皇家一號借錢。

  從2014年8名警察接受調查,到日前人民公安報披露,155名政法幹警受到查處,其中帶長的民警124名,沒有強有力的庇護,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皇家一號如何能存活一年多的時間?更讓人唏噓的是,人民公安報上透露的資訊中顯示,這些保護傘中,不乏曾經的警界精英。

  中國新聞週刊《鄭州“皇家一號”案調查》作者蘇曉明:

  像“皇家一號”這樣的場所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吧,如果説沒有警察當保護傘的話,它是不敢明目張膽做這些事情。主要還是錢的作用,像這樣一個娛樂場所光裝修可能就好幾千萬。如果説他明知道這樣是違法的,他又去這樣做的話,可能沒幾天就被查了,然後就進去了。

  解説:

  而這些曾經的警界精英,如何一步步淪為皇家一號的保護傘。

  蘇曉明:

  很 多分管治安的警察是通過借錢的方式,完成這個收受賄賂,這個借是打引號的,就説我缺錢了借一點。還有的直接在裏面有股份。其中一個警察跟我講過,分管的轄 區之內,光這些娛樂場所每個月給他的錢,這個數目就非常大,而且他取了一個名字叫贊助費,這些場所會給派出所有一些什麼樣的活動,或者一些項目出贊助費。 其實有一個名號其實就是保護費,你給我這個錢,我不去查你。

  董倩:

  我分析這155頂保護傘就可以看到有80%的涉案乾淨 都是“帶長”的,來看一下有鄭州市公安局的原副局長,有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的原副處級幹部,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原處長,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 火監督處驗收科的原科長,還有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的原局長,這是涉案的層級都相對比較高。另外讓人痛心的是什麼,這裡面有曾經的警界精英,他們的參與, 比如説全省崗位大練兵的時候,榮獲防火監督崗位第一名好成績。本身是消防領域的能手和尖兵,還有比如説這個人是榮立個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32歲被 提拔為副處級領導幹部等等,這是精英,人員素質高。

  另外一個違法違紀的民警,他整個是一個鏈條,各個層級都有,還有一個什麼情況?就是我們還可以看從游過去的這種收受、索要好處轉為參與黃賭場所的經營,也就是説這是三個特點是他們在這個案子裏面呈現出來的。好,我們繼續聯繫王教授。

  那麼首先咱們分析這個案子,這個案子當時告破,是通過在河南省內異地派遣警察,用撲擊的方式把它給查封的,就是你怎麼看待當時用這樣一種方式去處理這個案子,本地的警察已經處理不了本地的案件了。

  王敬波:

  對, 這在很多的案件當中實際上都是用這種方法才能真正實現達到這種執法的目的的。因為按照這樣的一個比例來看,當地有相當比例的警察都已經淪陷了,如果在這種 情況下,在當地用警的話是不可能真正實現這種結果的。可能這邊會議還沒開完,這個決定還沒有做出來,那邊已經得到了這個通風報信了,像這種大面積的腐敗, 這種塌方式的腐敗,必然使當地的整個執法環境都已經敗壞了,所以在當地很多的執法活動是無法進行的,而且實際上有很多執法活動是警察和違法者是合謀在一 起,是演給老百姓看的,如果不用異地用警的話是不會實現這種執法效果的。

  董倩:

  王教授您怎麼看整個一個鏈條各個層級的這個幹警都能夠牽扯進去,都有領導幹部牽扯進去,有的正副職都牽扯進去了。

  王敬波:

  實際上這種所謂的塌方腐敗,或者是污案是一種非常典型的腐敗形式,我們在很多的案件當中應該説都是似曾相識,遠的比如説廈門遠 華案件,就很多案件腐敗案件當中這種塌方式的污案是非常普遍的。我覺得是有這樣幾個原因:一個就是當地整個官場的政治生態的問題,當地整體的這種小的氣 候,就不是非常清正廉明的。這樣因為警察的隊伍和當地整個的政治環境,整個官場的氣氛是密切相關的。第二個就是當地有非常複雜的這種盤根錯節的正向關係, 警察各種官員和商場之間,從業者之間有非常複雜的關係。第三個就是有非常巨大的利益鏈條,在所有的這個污案當中,都不是非常小的一些蠅頭小利,都是後面有 很大利益誘惑的。

  董倩:

  另外一個王教授您怎麼看,如果牽扯到各級的領導,剛才您分析了原因,那怎麼看在這個河南這個案子裏面所呈現出來的一些素質非常優秀的這些警員也淪陷了,要知道平時他們,比如説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都立過的人,怎麼也會在這個問題上,也會翻跟頭?

  王敬波:

  個 人能力與權力變現之間沒有直接關係,雖然我們現在出現了很多能人腐敗的現象,這也在很大程度上説明當地的整個反腐工作是大面積失效的。實際上在這個裏頭看 出來了非常典型的現象,就是公權力已經完全市場化。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案件當中反映出來了,按照級別的不同可能享受這種價值是不一樣的,整個公權力都已經 按照級別權力的不同而享受了不同的市場價值,成為了這些警察個人變現的一種手段了。

  董倩:

  好,王教授稍候我們有更多的問題給您,我們看皇家一號的案發並不是偶發,雖然不是多數,但是也不是個案,那麼接下來我們就得分析怎麼才能夠堵住這方面的漏洞。

  董倩:

  在 “皇家一號”這個案件被查處之後不久,然後東莞又經歷了三個多月的打擊整治,截至到2014年的6月廣東省公安廳披露東莞共立“涉黃”刑事案件244宗, 查處“涉黃”治安案件442宗,66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超過1200名違法人員受到處理,其中涉嫌充當保護傘或存在失職失察、瀆職問題的公職人員43 名,其中也不乏有公安分局的局長。那麼面對這樣連續出現的兩起案件,公安部的態度是,各級公安機關要毫不動搖的堅持從嚴治警,對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徇私 枉法等欽犯群眾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管涉及到誰,不管職務高低都堅決一查到底,絕不顧惜,絕不手軟,這是公安部的態度,那麼接下去我們請教一下王教授,您了解在面對比如説兩個案件相繼出現的時候,公安部門他們拿出的措施是哪些,實際的效果我們看到的又是哪些?

  王敬波:

  應該説對於這些尤其是發生在公安機關的這些腐敗案件,公安部還是高度重視的,加強了警務督察的一些工作。另外從巡視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也在加強社會監督這個方面進一步提高了效果。總的來説我覺得公安部應該説還是保持了對這種反腐案件的一個高壓態勢。

  董倩:

  現在關鍵問題就是説雖然它的案發數量不多,比如説目前我們看到的就是這兩起,但是它給社會心理的衝擊是非常大的,那麼也就自然而然的人們就想怎麼能夠在未來能夠防範住這種事件再次發生。

  王敬波:

  對, 應該説政法幹警的這種腐敗案件對社會的這種公平正義的衝擊是非常大的,尤其是警察,因為職責就是保護社會安全,如果警察這個淪陷了,對社會整個的影響是非 常大的,所以即便是我們現在有比較整個基礎性的原則性的制度已經建立起來了,但是實際上在制度的清晰化方面,我覺得還是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的。比如説像我 們的警務督察,警務督察作為警察內部的一種監督,是專門監督警察自己的隊伍的,2010年的時候,公安部開展了異地交叉督察,這個制度就本身比我們同地的 督察效果更好一些。但是異地交叉督察要常態化。

  董倩:

  另外,王教授您看從《人民公安報》裏面不僅呈現了事實,也提供了一些比如説未來的一些做法。其中就提到説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群眾、網路新聞媒體等外部監督,您怎麼看?

  王敬波:

  對, 實際上任何的監督要發揮效果都是難易獨立發揮效果的,一定要內外結合,社會監督非常重要。尤其是媒體的這種曝光,媒體的暗訪它帶來的監督力度是非常大的。 另外我們還應該進一步的社會監督,現在的很多的監督都是要求實名舉報,但是應該説面對政法機關的這種實名舉報,很多人壓力是非常大的。

  董倩:

  好,非常感謝王教授給我們提供的這些解析,本來人民公安應該是社會安全的這種“保護神”,但是在“皇家一號”這個案子裏面他們成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雖然僅此一次案件,但是對社會心理的衝擊是非常大的,所以要不惜一切的努力去防範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郭曉康]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