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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官員挪用40萬外逃17年 替人治喪看倉庫為生

2016年01月13日 06:24:25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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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企財務科長外逃泰國17年

  國企財務科長外逃泰國17年的心路歷程

  “已經17年了,家有妻兒而不能相見,因為自己的出逃反而讓他們承受著難辯的非議。如果時間能夠倒回去,我當初會選擇去投案,這些年的代價,對我來説太大了”

  “我回到了祖國,回到了家,這才是我真正的家……”

  2015年7月28日下午4時許,隨著曼谷至海口的國際航班在海口落地,66歲的雲昌傑出這樣的感慨。因涉嫌挪用公款40萬元負罪逃往國外17年的他,終於能再次與親人相見。

  2015年12月7日,美蘭區檢察院就雲昌傑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12月19日上午,法治週末記者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檢察院見到了身形長挑、臉頰削瘦、一頭白髮的雲昌傑。

  他身著黑色夾克衫,顯得很平靜。他細聲細語地説:“已經17年了,家有妻兒而不能相見,因為自己的出逃反而讓他們承受著難辯的非議。如果時間能夠倒回去,我當初會選擇去投案,這些年的代價,對我來説太大了!”

  雲昌傑説,已到古稀之年的他不想再在國外繼續那種沒有歸屬感的生活,也不想再讓家人承受沉重的壓力。隨著國家加大對外逃人員的追討力度,他毅然選擇回國投案自首,重新回到自己的國和家。

  挪用公款

  拋家棄子隻身外逃

  創辦于1989年8月的海南省林業機械廠(以下簡稱機械廠)是省林業局直屬的國有企業,主要經營汽車修理、檢測,機械加工等,位於繁忙的海口市海府路 上。上世紀90年代,海南爆發“房地産熱”,機械廠在該廠沿街部分建起大面積的商業鋪面和住宅樓,將租賃、出售鋪面和樓房等作為主營收入。

  1998年,由於經營不善,機械廠職工利益受損嚴重。適逢該廠領導換屆,財務混亂,許多職工要求查賬。原海南省林業局接到職工舉報後,派人到廠成立了查賬小組,查賬發現,該廠領導班子設立多個賬外“小金庫”等問題暴露無遺,機械廠一批人受到了處分,一名財務人員潛逃。

  這個趁機潛逃的財務人員便是雲昌傑,文昌市人,係機械廠財務科原科長。因擔心東窗事發,雲昌傑于1998年10月23日外逃出境,隻身前往泰國。

  “我當時是從廠裏的賬戶上把40萬元轉到我私人的賬戶上,然後把這40萬元借給一名福建的朋友做生意,誰知他借錢之後人卻消失了,我當時一度都絕望了。”雲昌傑回憶説。

  1999年5月,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其立案偵查。2006年1月23日對其進行網上追逃。

  據檢方查明,1994年12月,雲昌傑讓機械廠出納許某芳從該廠賬戶上轉賬40萬元到該廠設在博愛城市信用社的一賬戶,然後以支票方式轉到自己的個人賬戶,同年12月26日,雲昌傑將這40萬元借給朋友雲某柏做生意,自己按每月1.5%的標準收取利息。

  1996年初,雲某柏將40萬元本金及10萬元利息全部還給雲昌傑。雲昌傑隨後將其中的40萬元借給一名福建的朋友做生意,但該朋友隨後下落不明。目前,雲昌傑挪用的40萬元尚未歸還。

  雲昌傑稱,他至今記得17年前的情形。當時氣氛很緊張,廠裏查賬的來了,他無法還上這40萬元,一直希望自己僥倖沒被查出來,心情很複雜。後來,廠裏幾個人都被處分了,他便知道這事瞞不住了,可他又不想坐牢,只好逃走。

  “我之所以選擇逃去泰國,是因為我在泰國也有個家,有我同父異母的兄妹等親人。”雲昌傑稱,到了泰國,為了逃避追查,他通過親戚于2000年獲得泰國國籍,並改名為“劉文清”,把年齡也改大了10歲,重新洗白了一個異國身份。

  漂泊之苦

  躲避追查處處小心

  在逃亡的17年裏,今年66歲的雲昌傑已經養成了一系列固定的習慣:8點起床,準時看新聞,沒事絕不出門……

  “每天只想低調,希望別人都不注意到我。”在和雲昌傑交談中,記者聽到他重復最多的詞語之一就是“低調”。他説,這兩個字是他逃亡17年必須遵循的“生存法則”。

  據介紹,雲昌傑的父親是一名泰國華僑,在泰國素崖哥洛縣做小生意,他也是出生在泰國,後來隨母親回到海南。雖然當時父親已經去世,但還有幾位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在泰國。

  但是,在泰國的生活也並非想像的那般順利。在剛逃到泰國哥洛縣後,由於沒有身份證,正規用人單位招工他根本不敢去,前5年的時間,雲昌傑都只能在家裏閒著。

  2003年,經親戚介紹,雲昌傑在當地一家華人社團找到第一份工作,主要幫人寫輓聯、料理喪葬輔助事宜等秘書性工作。在社團,雲昌傑每天默默無聞地工作。就在這段時間,雲昌傑通過親戚用自己帶走的那2萬元人民幣為自己辦了一張泰國身份證。

  “有了這張泰國身份證,我的心開始放寬一些了,但我覺得自己安全了,但內心深處又知道自己是逃犯,我走到哪都刻意保持低調,不希望被人注意到,有時候在街上看到警察也不敢正眼看,晚上睡覺會醒來幾次,在工作中受委屈了也只能忍氣吞聲。”雲昌傑稱。

  記得有一次,因工作出了一點小差錯,社團的領導罵他,罵得非常嚴重。他自己感覺被欺負了,很想狠狠地罵回去,但還是忍住了。他不敢得罪任何人,甚至不敢與人辯駁。因為低調,他反而成了最容易被欺負的對象。最後,他只能在妹妹的店裏幫忙拿貨,做倉庫管理員。

  唸唸不忘

  做夢都是回”家”團圓

  “明明有泰國國籍,也有親戚陪伴,為什麼還要回國自首呢?”面對記者的提問,雲昌傑説,雖然可以依靠泰國的身份無限期地逃亡下去,也可以通過電話、 MSN等方式偶爾聯繫到文昌家人,但是呆在國外始終有一種漂泊感,而且始終放下放心不下國內的家人。隨著一天天老去,回家成了他最大的願望。在他心目中, 中國的家才是他真正的家,17年逃亡生涯中,他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對母親、妻兒的想念。

  逃亡期間,對親人的思念讓雲昌傑備受煎熬。當年他隻身逃離海南時,兩個尚未成年的兒子只能由妻子獨自艱難地撫養,年邁的母親那時也已經70多歲。

  雲昌傑説,每到夜裏,對家人的思念就會涌上心頭,實在想得不行,才敢用哥哥姐姐們的電話跟家裏聯繫。儘管有電話,聯繫也很少,最開始幾年打都不敢打。

  在雲昌傑心中,今生最愧對的人便是自己的老母親了,既不能在她生前好好地盡孝,也沒有為老人送終。

  “自從我逃往泰國後,母親便一直盼望著我能回來。當時,母親身體一直不好,就怕不能見到自己最後一面。尤其是,2010年母親病重的時候,家裏人聯繫到我之後,我便不顧一切地回國來看望母親,就算這次被逮住也無怨無悔……”雲昌傑説。

  2010年上半年,他從泰國到澳門獲得落地簽證,再由珠海轉机,最後才乘汽車返回海南文昌家中。這次,他是利用泰國身份回國的,因為怕被發現,再加上僅僅是只有兩天時間的臨時簽證,他只在家中呆了幾個小時便匆匆“原路返回”。

  “我雖然偷偷跑回國了,當時母親還能認得我,卻已經不能説話了,只拍了拍我的肩膀。”説到這裡,年過六旬的雲昌傑還是老淚縱橫。在回到泰國的“家”裏 不久,老母親便去世了,他甚至沒有趕回家奔喪。雲昌傑無數次想過回家盡最後一份孝心,可每當收拾了行李準備回家,卻很快又猶豫了:“要是回去真被抓了,怎 麼辦?”

  除了老母親,雲昌傑説,他還愧對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他的妻子從他外逃的那年開始就自己一個人照顧著病重的老母親,並含辛茹苦地把兩個兒子撫養成人。他每天做夢都夢到了回家團圓,看見妻兒幸福的笑容。

  “我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的責任,也沒有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我走的那年,大兒子是知道的,小兒子還渾然不知。現在想來,我沒有參與他們的成長,沒有參加他們的婚禮,剛出生的兩個孫子也沒有見到……”現在想來,吉昌傑非常懊悔。

  雲昌傑説,除了不能與家人見面,他還知道妻兒還得承受著他人的種種非議,很多人謠他外逃的時候留下很多的錢供子女享福。其實,他當時帶走了2萬元人民 幣和6000美元,什麼也沒有為家人留下。他知道妻兒這些年過得很不容易,之前買房的時候連首付都拿不出來。“我哪留下什麼鉅款?留給妻兒的只是無盡的 痛苦呀!”

  回國自首“中國才是我真正的家”

  “遠離故鄉的水,遠離故鄉的人,遠離故鄉的那片藍天白雲;當那炊煙升起時,似乎在召喚遠方的遊子,歸去來兮,你快些回家吧,回家吧……”

  家,在每一個中國人的心中有著特殊的含義。落葉歸根是每個人的情結。每一個寄居他鄉的旅人都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回家,雲昌傑也不例外。2010年偷偷跑 回家看望病重老母親的時候,雲昌傑當時就不想走了。但是拗不過泰國的家人,只能又按照來時的路線原路返回。從此,自首的想法在他的心中一天比一天強烈。

  “老了,是時候回去了,該落葉歸根了。”2015年7月,他做導遊的小兒子帶團來泰國的時候見到雲昌傑説。聽到小兒子的話後,他徹底堅定了“回家”的信念,因為中國才是他的家。

  1999年5月12日,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雲昌傑立案偵查。2006年1月23日,該院又決定對其進行網上追逃。近17年來,每逢過年過節,辦案人員都會到雲昌傑的老家文昌進行調查。

  “17年來,負責這個案件的檢察官換了一撥又一撥,但檢察機關從未停止過追逃。這已成為我省檢察機關追逃檢察官的攻堅克難、永不言棄的工作信條。”負責雲昌傑案的美蘭區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王慧明稱,“一定要找到雲昌傑!”

  2014年9月,一條極有價值的線索被辦案人員獲悉,雲昌傑的小兒子云某有多次出入境泰國的記錄,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辦案人員大致確定了雲昌傑的地址。今年7月,辦案人員偵查發現,雲昌傑的二兒子再次前往泰國。辦案人員再次與他聯繫,希望他能動員其父投案自首。

  雲昌傑説,在小兒子的勸説下,自己打定了回國的主意。同時,自己在泰國通過電視也能看到關於中國追逃追贓相關政策的新聞。今年4月,針對外逃職務犯罪的“天網”行動正式啟動。國家追逃追贓力度進一步加大了,若再不投案自首,或許就再沒有機會了。

  2015年7月20日,下定決心的雲昌傑不顧泰國親戚的反對,毅然買了一張從曼谷飛回海口的機票,決定回國自首。

  王慧明説,檢察機關歷來重視追逃追贓工作,特別是2014年高檢院部署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更是加大了對潛逃在外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勸返工作力 度,並呼籲潛逃國(境)外的犯罪嫌疑分子,認清形勢,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這對在逃人員是一項很利好的政策。雲昌傑正是看到這一點,才打消了投案 自首的重重顧慮。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