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用房”——樓堂館所的新牌匾
記者在浙江、湖北、江蘇等地採訪調研發現,近年來隨著各地加強對樓堂館所建設的管理,各地明目張膽違規建辦公樓的情況明顯減少,但以各種“業務用房”名義建設辦公大樓的情況卻依然存在。專家表示,打著“業務用房”幌子建設辦公樓的情況應成為下一步治理的重點。
“業務用房”貓膩多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近日叫停了兩個去年底通過審批的事業發展技術業務用房項目。據介紹,這兩個項目一個是區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隊訓練基地相關項目,另一個是區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項目,這兩個項目當時都是以“業務用房”名義通過審批的。此次清查發現,這兩個項目都含有部分辦公場所,不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但在一些地方,借“業務用房”之名開工的機關辦公樓卻能夠通過重重審批關卡,拔地而起。記者在湖北某市採訪發現,該市地方稅務局綜合業務大樓、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及業務綜合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綜合樓等項目正在抓緊建設。知情人告訴記者,這些大樓雖然是以各種“業務用房”的名義通過審批,但實際上都含有辦公用房。
記者在安徽某縣採訪發現,豪華的縣委、縣政府大樓前竟無一塊醒目的牌子,甚至一些當地群眾都不知道這是縣委、縣政府所在地。據當地幹部透露,這座大樓是前兩年以“商務中心”名義新建的,由於擔心被群眾舉報,當地政府搬進去後至今沒有掛牌。
採訪中江蘇一位幹部舉例説,一些地方電力公司會以調度中心等名義建辦公樓,國土、質檢等部門則以檢測中心等名義蓋樓。為了縮小目標、逃避監管,一些單位還以其業務科室或下屬單位的“業務用房”名義開工工程項目,這些業務科室或者下屬單位的編制往往只有幾人或者十幾人,而這些“業務用房”卻建了上萬平方米。
有知情人士介紹,近年來各地因“舊檔案館年久失修,保存能力有限”和“為進一步服務社會發展需要”建設了一些檔案庫房、業務和技術用房、附屬及配套工程,但這些工程中一般也含有一些辦公用房。
整頓進行時
“很多‘業務用房’項目實際上都含有辦公場所,有些管不了,有些不好管。”江蘇一個縣的發改委主任説,有些部門的工程項目由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審批,“管不了”;有些雖然由同級發改委審批,但考慮到地方、部門的利益,只要“材料基本齊全,表面看過得去”,一般都會審核通過。
對此,一些專家學者和基層幹部認為,針對當前“業務用房”建設亂象,應進一步厘清業務用房和辦公用房界限。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吳亦明表示,當前“業務用房”亂象和相關規定不明確有關,比如“業務用房”中應不應當包括辦公用房,具體比例是多少,如何界定這些“辦公用房”,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這就容易被鑽空子。
目前,公安、檢察等部門都出臺了業務技術用房相關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建設標準》也對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的功能、構成和標準作出了詳細規定。但是,還有不少部門和地方目前沒有制訂“業務用房”標準,這也導致在實際操作中缺乏依據,各地各部門應根據情況逐步完善相關規定,並保證落實到位。
針對近期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過程中發現的技術業務用房項目存在審批不規範、建設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特別強調嚴禁以建技術業務用房名義搭車新建樓堂館所,嚴禁改變技術業務用房用途。
江蘇省委黨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誼教授表示,各地各部門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應重點深挖、解決“四風”問題,教育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權力觀,從思想上消除新建和搭車修建樓堂館所的內在驅動力。(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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