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就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無論是誰無論官居何位,一旦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嚴懲,薄熙案展示了中國維護司法公正的決心。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設的重要目標,也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只有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和權威,也才能給人以希望和力量。從之前公開審判王立軍、薄谷開來,到現在審判薄熙來,都是這種法治精神的具體體現。
反腐敗沒有特權和特區,薄熙來案提起公訴更體現了中央“打老虎”的決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十八屆二次全會上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擲地有聲的承諾體現了中央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從劉志軍被判刑到多個省部級高官落馬,中央一系列反腐新舉都體現出對腐敗的“零容忍”,此次公佈審判薄熙來的相關資訊,是中央“打老虎”的一個有力舉措,這是時代所向、群眾所盼。
[ 責任編輯:吳怡 ]
原稿件標題URL: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3-07/25/c_116684150.htm
原稿件作者:華玉陽
轉載編輯:吳怡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