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民政科長貪污養老券慰問金
夥同下屬等人吞6.8萬餘元受賄1萬元獲刑5年半
原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政府民政科科長張雅潔,夥同下屬等人貪污6.8萬餘元,受賄1萬元。記者昨天從市二中院獲悉,張雅潔已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造假名單吞慰問金
現年49歲的張雅潔是通州區人,大學文化,自2008年底任通州區永順鎮民政科科長。
張雅潔的第一筆貪污涉及優撫人員慰問金。2011年至2012年,原通州區民政局優撫科科長金祿春給永順鎮多撥了優撫金,總計28800元。張雅潔夥同該民政科科員劉海軍製作了虛假的優撫對象領錢名單領出這筆錢。之後,他們給金祿春返回1萬元,剩下的錢兩人各分得9400元。
第二筆貪污涉及低保及廉租房補貼。一名女子因不再符合享受低保的條件,永順鎮民政科的工作人員李學印讓其把領取的廉租房補貼和低保金8505元退回。此後,張雅潔讓負責保管這筆錢的劉海軍將錢拿到其辦公室,並分給劉海軍兩三千元。後金祿春出事,張雅潔又讓其將錢全部退還。
領養老券變現分錢
張雅潔的第三筆貪污涉及養老服務券。2010年至2011年間,通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賈衛東,在負責通州區養老券的相關工作時,多次給永順鎮民政科多撥養老券。
之後,張雅潔和手下李學印,找兩家飯店和超市,將養老券兌換成30820元現金。法院查明,張雅潔、李學印、賈衛東將這些錢款私分。
張雅潔還有一宗受賄罪。2011年,張雅潔和李學印負責,為北京福蘭德餐飲有限公司發放4萬元養老餐飲服務單位政府獎勵,為感謝此二人,該公司給予二人共計1萬元。
2012年3月,張雅潔被查獲,其退繳了部分違法所得。
科長認下全部罪行
一審開庭時,張雅潔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表示認罪。
法院認為,張雅潔的行為已分別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依法應予並罰。張雅潔作為民政科科長,在共同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張雅潔有期徒刑5年,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案件涉及的劉海軍、金祿春、李學印、賈衛東都被另案處理。
一審判決後,張雅潔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期間,她又申請撤回上訴。市二中院認為,張雅潔認罪悔罪,表示服從原判,申請撤回上訴的要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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