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遼寧鐵嶺市紀委獲悉:鐵嶺市紀委、市監察局制定的《關於獎勵實名舉報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今後凡實名舉報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查實後將按相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最高獎勵達20萬元。
《辦法》要求,舉報人應署真實姓名和身份,舉報內容真實,舉報線索具可核對性。《辦法》規定,凡署實名舉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機關、公務員及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經查屬實,使違紀者受到黨紀或政紀處分的,最高可獲5000元獎勵;為國家、集體挽回經濟損失的,按挽回直接經濟損失實際額度的5%給予獎勵,獎勵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兩種獎金不兼得。(記者劉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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