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專家建議嚴格執法、宣傳教育、工程設計三者並重
近期,一些地方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對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管嚴罰。怎麼評價此類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秩序、構建交通文明,還需從何處著手?為此,本報記者採訪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長君。
執法成本不容小視
問:如何評價近期各地開展的整治行動?
答:各地的整治行動剛剛開始,效果究竟如何,有待進一步觀察。但就目前而言,各地的整治行動主要採用的街頭執法和處罰手段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這也是目前最有效率的方式。
問:就目前的情況而言,各地的整治行動還存在哪些困難?
答:最直接的是執法過程中遇到抵觸,例如行人不服,甚至拒絕接受處罰。一些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遵紀守法意識,缺乏對執法民警的尊重,缺乏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正確認知,進而出現不服處罰的情況,甚至採取強硬不理智的對抗。
其次,各地投入大量警力,執法成本不容小視。除了警力這種“有形成本”,“執法權威”這一“無形成本”也需要考慮。正如執法遭到抵制,不僅耗費執法民警的時間精力,還影響執法的權威,尤其是由於執法處在街頭路面等公共場所,一些人會因他人的公然抵觸出現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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