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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積金貸款新政:月薪過14016元一半需還貸款

2013年04月10日 08:35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從4月8日開始實施的公積金貸款新政中提出,今後將根據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確定貸款額度。高收入人群的月還款額不得低於其月收入的50%。

  公積金貸款中,基本生活費及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如何計算,也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昨日,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正式通知,基本生活費標準為每月不低於980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

  基本生活費至少980元

  新政提出,在計算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時,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後,保留的每人平均生活費不得低於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

  據了解,此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確定標準中,要保留的生活費為400元,此次新政中的基本生活費標準,按照昨日公積金中心公佈的標準,為每月不低於980元。如果借款申請人為單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費至少980元;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費至少1960元。

  此次,要保留的生活費增加了將近一倍,這意味著可以貸款的額度會相應降低。

  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適時根據北京市基本生活費標準變化,調整借款申請人每月須保留的生活費。

  月薪14016一半需還貸

  同時新政提出,如果借款申請人每人平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於其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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