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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提拔27歲副縣長引關注 “習慣性質疑”曝幹部選任機制短板

2013年03月26日 10:51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985年出生的徐韜被提拔為湖南省湘潭縣副縣長後,引來了諸多質疑——“工作5年,歷經9個崗位;一年半之內完成從正科級到副處級的晉陞,其間還在大學攻讀全日制研究生。”

  徐韜是在2012年12月,在湘潭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的。

  “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幹部。”這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三條中的一項內容。

  此外,《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但報上一級職位的,需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

  這足以體現出公職單位對於優秀年輕幹部的求賢若渴。然而,近年來,舉凡有年輕幹部被提拔的事見諸報端,公眾便普遍持“習慣性質疑”的態度。何以如此?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認為,這種不信任的根源,是公眾對幹部的選拔任用缺乏參與度。沒有民意基礎,都是上級提拔;相關資訊也不盡透明。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任建明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幹部選拔任命方式和程式的公開化、透明度不夠,公眾缺乏知情權,加之我國的幹部選拔機制是委任制為主,因此,公眾質疑也不難理解。

  “幹部選拔任用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其中可能會受個人家庭背景、人情因素等影響。因此,年輕幹部得到快速提拔後,公眾很容易聯想到與上述因素有關。”任建明説。

  王琳認為,若要消除公眾對幹部尤其是年輕幹部選拔任命的“習慣性質疑”,需擴大公眾參與,及時充分公開相關資訊。

  任建明説,我國現有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的相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容易導致不少德才兼備的人得不到提拔,比如“確保任期”等。這也是幹部以老同志居多的原因。

  這也暴露出我國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的不合理。“因為公眾沒有參與其中,所以,對於幹部選拔機制的信任度不高。”王琳説。

  “從長遠來看,應改變幹部管理政策,對幹部選拔任用機制進行改革,創造公開、公平的機會,使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同時,選拔過程要透明,讓公眾有知情權,使幹部選拔過程中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得到有效根治,公眾才會消除這種疑慮。”任建明説。

  目前的最新消息是,對網上反映的“湘潭提拔27歲副縣長”一事,湖南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已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此事進行全面調查,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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