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中國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全國“失獨家庭”已超百萬,僅山西省就有上萬個“失獨家庭”及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由於“失獨家庭”中家庭養老缺位,政府應建立專門屬於“失獨家庭”的養老院或活動中心。同時,建立、壯大社會化和專業化相結合的服務隊伍,制定相關政策,設立相應編制和就業崗位,進一步滿足“失獨家庭”養老事業的發展需求。
建議完善“失獨家庭”養老政策和醫療保障政策,提高“失獨家庭”風險補償標準,建立相應的保障基金或從社會撫養費中提取專門資金,建立“失獨家庭”關懷基金,為“失獨家庭”提供更多經濟幫助。同時進一步加強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並鼓勵醫療、救護、營養、心理學等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到養老機構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