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發泡食具被稱作“白色污染”,14年來一直禁産禁用且多次查處。但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的一紙“21號令”,卻將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裝專家和多家餐盒企業指出,發泡食具目前缺乏産品標準、品質安全市場準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制,呼籲政府部門儘快制定相關文件解決這些問題。
昨天,記者從相關權威人士處了解到,質檢部門正準備起草有關準入文件,此後發泡食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被禁每年仍銷150億隻
解禁源於今年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第21號令,對《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進行局部調整,其中在淘汰類産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
其實早在2011年5月,國家發改委官網針對一次性發泡食具就曾提出,最初出臺禁止一次性發泡食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在保護環境和加強回收再利用的原則下,制定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準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機制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後,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這實際上就為此次解禁鋪了路。
發泡塑膠食具由於在90年代造成大量“白色污染”,開始在鐵路、航運客船和旅遊船上禁止使用,此後全國範圍內淘汰發泡塑膠食具,至今已有14年。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指出,由於發泡塑膠食具比此後的非發泡餐盒相比價格低廉,有市場需求,“現在國內仍有100多家企業在明裏暗裏繼續生産著發泡食具,每年大約有150億隻的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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