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新華社記者 王蔚 陳愛平
不少人沒享受到“帶薪休假”
早在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便已施行,但從實施現狀看,這一政策的落實卻喜憂參半。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企業的職工享受到了休假;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在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工作的職工,沒有享受到帶薪休假。
2012年底一項由某媒體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調查顯示,有50.4%的受訪者直言單位不實行帶薪休假;有78.1%的人認為,勞資雙方不對等,員工沒有話語權。
經營上海一家機械代工作坊的陳龍認為,自己的企業落實帶薪休假顯然不現實。一方面,公司規模小,剛剛能“養家糊口”,如果員工還經常帶薪休假,企業就要揭不開鍋了。另一方面,以承接小型機械組裝生産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接的生意一般都是工期為1個月左右的訂單。“如果在1個月之內不能加班加點,完成不了訂單就面臨著違約的危險。”由於計件工資激勵,部分員工願意多掙錢,放棄休假。
西方推行休假制度也非一蹴而就
在世界各國早已普遍實施的帶薪休假制度,對於許多中國勞動者來説,至今仍是個難以實現的夢。有關專家認為,考慮到我國工業化發展情況,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可能還需要相當一段時間。
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諮詢專家、上海財經大學旅遊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認為,《國民旅遊休閒綱要)》的頒布,表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思想上的轉變,從過去偏重經濟發展,轉向注重民生發展。現在的關鍵點在於落實難,全面落實需要時間和過程。我國地區發展不平衡,企業所有制不同,相應成本承擔的能力不同。帶薪休假意味著職工既要休假又要照發工資。經濟發展水準不同,帶來消費支付能力的差異,這需要一個過渡期,不能“一刀切”。
西方休假制度的推行也不是一蹴而就。有關專家指出,法國在1936年通過一項法律規定,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勞動者每年可以享受為期兩周的帶薪假期。20年後,法定帶薪假期延長為3周。這項政策經歷了幾十年,才在法國各個行業內全面實施。
我們的鄰居日本同樣如此。日本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提出帶薪假期政策,直到21世紀初才宣佈在國內基本實現帶薪假期。
“七年之等”亟需制定配套措施
帶薪休假在我國已經是法定制度──從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到2008年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都明確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華東師範大學旅遊係教授樓嘉軍為如何落實帶薪休假提出四點建議:第一,選擇東部發達地區和城市開展先行試點,全面推行帶薪休假;第二,規定指導性意見,按照國外做法,帶薪休假通常在5月至10月,對此我國也可針對不同行業做出相應規定;第三,要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拒不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的單位及主要負責人明確相應的處罰規定;第四,在公眾認知層面加強宣傳引導,帶薪休假的時間由員工與企業協商決定,休假應兼顧企業生産任務,避免産生衝突。
北京大學旅遊研究與規劃中心主任吳必虎教授表示,“國民休閒作為全面小康的一項重要內容,政府應該出臺相應政策,促使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真正得到落實。”
(據新華社上海2月20日專電)
網友
吐槽
“如果真有那麼多天假期,那請還給我。”
“那些假期是在我失憶的時候休的嗎?”
115天的公共假期
為何“沒感覺”?
據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20日專電 (記者 王春燕 張雲龍)18日,國家旅遊局稱,我國公共假期已有115天,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水準。消息一齣,在網路上引起很大反響,有網民吐槽説自己“被休假”。
115天的假期很容易計算,一點也不“摻水”:每年52周的雙休日共計104天,再加上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節、中秋、國慶的11天假期,恰好115天,而且看起來也是能夠得到保障的115天。
公共假期佔了全年日子近三分之一,為何網民的休假感受如此不明顯?“如果真有那麼多天假期,那請還給我。”“那些假期是在我失憶的時候休的嗎?”類似的吐槽比比皆是。
原因在於很多人的公共假期根本沒有休夠。目前還有不少企業的週末只有一天的假期,處於弱勢地位的員工根本沒有跟企業主討價還價的資本,要麼接受、要麼走人讓不少人為了維持生計而忍氣吞聲。至於那些按照出工天數領工資的人,就更沒有假期一説了。
即使一部分人能夠休足115天的公共假期,休假品質也不高,“休假比上班都累”的抱怨也讓這近全年三分之一的假期沒有“存在感”。
每年一次的“人類最大規模遷徙”的春運尚未結束,“人在囧途”歷歷在目。而對於3天小長假、7天“黃金周”,網民們也是又愛又怕:期待著踏上旅程,怕的是又是“囧途”。
與其歡呼115天假期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準,不如加快落實帶薪休假制度,讓旅遊等服務業得到良性、可持續發展,成為撬動國民內需發展的重要支點。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