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廣州鐵路公安部門對外通報稱查獲廣東今年以來最大“黑票點”。一對結婚三個月的葉某夫婦利用自己熟悉電腦的優勢,幫附近農民工網上訂票和取票,並收取每張10元的“服務費”。鐵路公安人員在現場查獲車票212張,票面價值人民幣35402元,以及購票使用的身份證213張。
對這一消息,有網民認為農民工不會網路訂票,幫助農民工訂票並收取一點費用並不為過,是在幫農民工忙。但公安部門表示,“代刷代取”行為不僅違法,而且對農民工來説暗藏資訊洩露等風險。鐵路公安部門認為,葉某夫婦的行為屬於違法倒票行為,並對其採取了刑事拘留。
佛山火車站派出所副所長金軍安説,根據刑法第227條等有關規定,只要具備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的行為,並符合票面價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獲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構成了“倒賣車票情節嚴重”的刑事犯罪。葉某夫婦二人的行為達到了法律規定的刑事處罰標準,公安部門的行為並未超出法律的界限。
記者13日在葉某夫婦曾“刷票”的小店門口看到,小店卷簾門上方還貼著“快遞、貨運、火車票、公交卡”的字樣。金軍安説,當時店內還挂著“預售18天內火車票”的橫幅,墻上貼著全國火車時刻表,“看起來跟真的代售點一樣”,很有迷惑性。
肇慶火車站派出所副所長湯盛勇認為,對農民工而言,這種交由非經過主管部門認定的“代買點”購買車票的行為還存在潛在的風險。因為農民工需要提前把身份證和車票給代買人,過了幾天之後再去取票和身份證。在這幾天中身份證被拿去幹了什麼農民工自己並不知道,而且如果發生代買人卷走身份證和購票款的事情,最終後果都是農民工自己承擔。金軍安告訴記者,在其辦案中就發現有代買人因為收的身份證太多,把委託購票的農民工身份證遺失的情況。
專家認為,之所以出現這種忽視風險的行為,除了網民不太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風險外,更重要的是當前農民工購票渠道仍有待進一步暢順,購票難依然存在,農民工對“買到票”的關注遠遠超過了對其他方面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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