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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等境外企業合謀操縱價格 發改委處罰3.53億

2013年01月04日 15:03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4日宣佈,2001年至2006年六年時間裏,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實施價格壟斷行為。發展改革委已決定給予其嚴厲處罰,包括責令退還、沒收和罰款總金額達3.53億元。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06年12月以來,發展改革委多次收到舉報,反映從2001年起,這六家液晶面板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實施價格壟斷行為。發展改革委依法對此案進行了立案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相關企業主動報告了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的情況。經查實,2001年至2006年六年時間裏,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企業,在中國臺灣地區和韓國共召開53次“晶體會議”,會議輪流承辦,基本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交換液晶面板市場資訊,協商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液晶面板時,涉案企業依據晶體會議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有關資訊,操縱市場價格,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家企業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涉案液晶面板數量合計514.62萬片,其中三星82.65萬片,LG192.70萬片,奇美156.89萬片,友達54.94萬片,中華映管27.06萬片,瀚宇彩晶0.38萬片,違法所得合計2.08億元。

  發展改革委依法責令涉案企業退還大陸彩電企業多付價款1.72億元,沒收3675萬元,罰款1.44億元,經濟制裁總金額3.53億元。其中,三星1.01億元,LG1.18億元,奇美9441萬元,友達2189萬元,中華映管1620萬元,瀚宇彩晶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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