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用戶資訊安全 落實網路身份管理 不會影響網路監督
網路資訊保護今起有法可依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表示,2000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在制定或者修改侵權責任法、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時對網路侵權行為規定了民事責任,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犯罪等作了嚴厲的刑罰規定。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還有一些地方根據網路資訊保護的實際需要,制定了一些法規、規章。但總體看,我國有關網路資訊保護的法律規範還比較薄弱。根據全國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從去年開始,常委會工作機構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總結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經驗,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草案。在決定草案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表示,這個決定草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保護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完善我國網路立法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致贊同出臺這個決定。
工業和資訊化部通信保障局局長趙志國表示,做好網路管理工作要把握五大重點:一是制定有關用戶電子資訊保護、垃圾電子資訊治理、手機用戶身份管理的部門規章;二是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涉及用戶電子資訊保護等方面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網際網路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四是鼓勵和支援技術研發,提高用戶電子資訊安全水準;五是進一步暢通舉報受理機制,鼓勵公眾對侵害用戶電子資訊安全、發送垃圾電子資訊等網路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與此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對此類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關於用戶網路身份管理問題,趙志國表示,工信部將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全面開展電話用戶真實身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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