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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各地不得擅自違反規定清道封路

2012年12月07日 16:05 來源:中國警察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公安交管部門認真學習和研究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以滿足人民群眾新期待、解決群眾出行困難為重點,制訂貫徹落實辦法,以實際成效爭做貫徹落實中央規定的表率。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將貫徹落實中央規定與開門評警工作相結合,讓群眾檢驗公安交管部門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成效,讓群眾看到效果、得到實惠,真正以良好警風和工作作風贏得群眾認可。

  通知要求,各級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同志要切實轉變作風,帶頭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實踐,加強調查研究,加強指導檢查,加強教育管理,研究解決群眾意見集中、反映大的問題,研究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力戒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要全面梳理執勤執法、事故處理、車管服務等方面存在的不便民、不透明、不規範的問題,保證執法和管理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服務群眾措施落到實處。要主動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反映和投訴,切實改進群眾不滿意的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執行警衛工作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管制時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出行。各地不得擅自違反規定清道封路,影響群眾正常通行權益。

  通知強調,部交管局和各級公安交管部門的領導要自覺嚴格遵守“八項規定”,要加強交警隊伍教育管理,做遵紀守法、公正廉潔、勤儉節約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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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芮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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