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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鐵道部拒絕資訊公開必須承擔法律後果

2012年10月23日 14:40 來源:東方早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在鐵道部官方購票網站12306糟糕的用戶體驗招致消費者的抱怨之後,北京律師董正偉向鐵道部發函,申請公開該網站建設、設計以及招投標過程中的全部資訊。之後,他收到了鐵道部回復,但該回答被輿論認為答非所問。而實際上,此事並非孤例。

  在去年“723”動車事故之後,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朱芒教授于去年8月16日向鐵道部寄送了特快專遞,提出了兩項申請,其中之一就是申請公開《鐵道部政府資訊公開實施辦法》,但得到的回答卻是,“收件人不詳”。

  而就在昨天,鐵道部在資訊公開問題上引起的輿論批評還未塵埃落定,又曝出了衛生部類似的行為被法院判決改正的新聞。去年12月2日,乳業新標準引起公眾關注和不滿之後,鄭州消費者趙正軍向衛生部提出資訊公開申請,要求其公開生乳等6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相關政府資訊。今年1月20日,衛生部在趙的三次申請問詢下答覆稱,其申請的資訊不屬公開範圍,一旦公開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增加行政管理工作負擔”。在趙提起訴訟之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會議紀要即屬於衛生部在履行其法定職責過程中製作的政府資訊,衛生部不予公開的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判令衛生部在法定期限內對趙正軍的資訊公開申請予以重新答覆。

  根據相關法規,除法律規定的事項外,政府部門必須響應公民的資訊公開申請,公開相關資訊。不履行這一義務,就是政府的失職。實際上,這種失職並非只此兩例,從陜西財政廳拒絕公佈“表哥”的工資,到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拒絕公開其副部長的職權資訊,再到鄭州市規劃局公開資訊要收費2萬元等實例,在今日,這種政府部門對公民和法規的無視時有所見。

  那麼,是什麼讓這些政府部門敢於拒絕資訊公開,面對輿論批評,仍自屹然不動?他們的底氣到底何在?

  某種程度上説,政府部門面對資訊公開的態度,就是其面對媒體的態度,也是面對民意的態度。雖然媒體反映了民意,但媒體只是民眾意志的黏合劑、催化劑,本身並不存在任何的權力。所謂輿論力量、媒體權力不過是建立在清晰的行政邏輯之上,當媒體反映了民意、激發了民意、黏合了民意,那麼被凝聚起來的民意就可以通過正規渠道作用於行政體系,影響行政部門。反過來,在不清晰的行政邏輯之下,政府部門就像有了防波堤和減壓閥,洶湧的民意不過是清風拂面。作為一種理所當然的結果,政府部門無視公民權利,恐怕就不會停止。所以,只有完善頂層設計和保障民眾的基本權利,我們才能建立起更加清晰的行政權力邏輯鏈條,才能讓政府部門認真對待公民諸如要求資訊公開的正當權利。

  但羅馬絕非一日建成,長城也需要無數砌磚之人。不管是申請鐵道部公開資訊的董正偉律師、朱芒教授,申請公開表哥工資的大學生劉艷峰,還是鄭州消費者趙正軍,以及做出判決讓衛生部公開資訊的法官,他們都在用自己的身體力行一次次地碰撞這道看似強大的防波堤。正如辯證法所言,對舊事物的破壞過程孕育著嶄新事物,從這個意義上而言,他們不但是批評者,更是一個更加民主、公正的中國的建設者,他們,當之無愧於每一個心懷希冀的中國人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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