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近十年落馬省部級官員中八成涉腐後仍獲晉陞

2012年10月19日 09: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十年來落馬的72名省部級官員中,近八成官員腐敗期間職務得到晉陞。其腐敗領域集中在經濟領域和政治領域,而政治領域的腐敗主要是買官賣官。”這是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涂謙的這個調查結論。

  涂謙調查樣本中的72名省部級腐敗官員,來自人民網、新華網等媒體的報道,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年度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報告》和各級紀檢機關的公開資料。

  根據涂謙的統計,目前,我國查處的省部級腐敗官員大部分為副部級,所佔比例近七成。其中,有31名官員被查處時的年齡在56歲至62歲之間,佔到了總人數的43.1%;第二個比較密集的年齡段集中在49歲至55歲之間,共有19人。

  涂謙對55個有明確的腐敗時間跨度的樣本進行了分析,其中,時間跨度為10年以上者21人,佔38%;5至9年者25人,佔45%;5年以下者9人,佔16%;平均時間跨度為8.5年。

  這就是説,腐敗官員在第一次貪污或受賄等腐敗行為後,要將近9年才東窗事發。

  涂謙仔細梳理了這些官員在腐敗時期內的職務變化。除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湖南省高院原院長吳振漢、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等少數人外,其餘高官在腐敗期內的職務均有變動,甚至有近80%的腐敗官員職務得到了晉陞。其中,何閩旭由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提拔為安徽省副省長。

  “這些事例都意味著,腐敗高官在此期間不僅能夠‘自保安全’,而且還能經受組織考察、離任審計、財産申報等一系列週邊挑戰,到更高的領導崗位把持更大的權力。把持權力越大,其暴露的可能性越小,這是一個惡性發展趨勢。”涂謙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