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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規定領導所配公車按排量植樹 1.8升植3畝

2012年10月19日 08:09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深入持久地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加快森林郴州建設步伐,郴州制定了《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管理辦法》。據悉,該辦法中首倡公務配車需按汽車排量來植樹,這一做法在全省尚屬首創。

  辦法規定,凡是18至60周歲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歲的女性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應當義務植樹3-5棵,或者完成3個義務工日的相應綠化任務。應當義務植樹但因故不能完成義務植樹任務的非農業人口,必須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

  同時,辦法還倡導建立“購車碳匯林”。在職的市級領導、縣市區黨政一把手、市直機關各單位及市各人民團體一把手栽植或捐資“購車碳匯林”,按照所配公車排氣量1.8升以下植樹3畝、1.8-2.5升植樹4畝、2.5升以上植樹5畝的標準栽植“購車碳匯林”,因季節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採取以資代勞辦法,每畝造林勞資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300元收取。鼓勵企業和私家車業主自願栽植“購車碳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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