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3時許,當來自中國的7名漁民作為證人來到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時,正在準備開庭的韓國法院人員以及等候在法庭門外的韓國海警、韓國記者等都感覺這麼多中國證人到場有點出乎意料。中國漁民對被起訴妨礙韓國海警執行公務的罪名堅決抗訴、不惜成本的做法超出他們的估計。在此後約3小時的開庭過程中,7名證人都在證言中提及韓國海警在登船檢查時毒打他們的野蠻行為。
今年1月17日,韓國海警突然登上正在韓國濟州島以南海域航行的“浙臺漁運32066”船,在檢查中對船長王小富等13名中國漁民進行毒打。事後,韓國濟州地方檢察院以非法移載漁獲物和妨礙公務罪名起訴王小富。浙江省臺州市漁業協會的龐虎林説,以往,只要韓國海警和中國漁民發生海上糾紛,韓方都會起訴中國漁民,但中國漁民從不應訴,等於承認了韓方的指控,韓方對此已經習慣。因此,中國漁民首次應訴並抗訴讓韓國海警等部門有些措手不及。
此案至今已經開庭4次,本次庭審內容是讓辯方證人作證。當時船上的事情主要發生在漁船的駕駛室內,“浙臺漁運32066”的船東顏可清説,他想方設法終於將現場進入過駕駛室的7名漁民全部找到並讓他們出庭作證。
7名證人中有2人陳述,自己在毫無反抗的狀態下被韓國海警當場打昏在駕駛室中。較早進入駕駛室的兩名證人表示,親眼看見韓國海警將駕駛臺上的操縱桿從向前的前進擋直接拉到朝後的後退擋。這在操船中是不允許的,會導致船機損壞。按兩名證人所言,船長王小富只是趕緊將操縱桿推回到中間的空擋,結果就遭韓國海警用警棍毆打。
所有7名證人都説,他們都是聽到駕駛室裏的喧鬧動靜而來到駕駛室一探究竟的,船長並沒有發出召集他們的呼喊。倒是在駕駛室裏,他們耳聞目睹了船長在韓國海警棍擊下抱頭慘叫。
根據韓國海警提供的材料,韓國檢方在起訴中稱,高大的漁民李祥華對韓國海警做出了奪槍的舉動。在法庭上,韓國檢方的女檢察官向包括李祥華在內的兩名證人出示了現場照片,那是從韓國海警的行動錄影中截下的畫面。李祥華當庭表示,他是在韓國海警開槍後,抬手指著對方質問:“你們為什麼打人?還開槍?”照片只是截取了他抬手動作中的一瞬。
頗耐人尋味的是,庭審過程中,主審的韓國女法官對前4名中國證人的發問要比控方的女檢察官多得多,並且提問中明顯帶有不相信這些中國漁民證詞的傾向。但隨著逐一齣庭作證的證人在證詞中所反映的事發過程漸漸清晰並且基本能夠互相佐證,女法官對後出庭的中國證人幾乎不問了。
北京邦盛律師事務所的彭律師是王小富的中方代理律師,他説,與這些初次上法庭作證的中國漁民相比,上次開庭時出庭作證的4名韓國海警的證詞顯得彼此之間出入和矛盾的地方很多。下次開庭,很可能會拿出韓國海警拍攝的現場執法錄影。彭律師表示,其實,他們早就希望韓國法院能公開海警執法的原始錄影,但從第一次開庭到現在都快5個月了,始終未能見到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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