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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一審開庭

2012年09月20日 14:37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廣受社會關注的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即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故意殺人、綁架、劫持船隻,被告人扎拖波劫持船隻一案,20日在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始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中,被告人糯康係緬甸國籍,桑康乍薩係泰國國籍。

  公訴機關指控:一、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長期盤踞在湄公河流域“散佈島”一帶的糯康犯罪集團,為報復中國船隻被緬甸軍隊徵用清剿該組織,同時為獲取泰國不法軍人的支援,被告人糯康先後與被告人桑康乍薩、依萊及涉嫌參與本案的翁蔑、弄羅(2每人平均另案處理)策劃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並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贓陷害船員。按照糯康的安排,依萊在湄公河沿岸佈置眼線、選定停船殺人地點,並和弄羅與泰國不法軍人具體策劃栽贓查船等事宜。在糯康的指揮下,翁蔑帶領溫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均另案處理)于2011年10月5日早,持槍劫持了中國船隻“玉興8號”、“華平號”,捆綁控制了船員,並將事先準備好的毒品放置在船上。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接到翁蔑通知後亦參與武裝劫船,並將船隻劫至泰國清萊府清盛縣央區清盛一湄賽路1組湄公河岸邊一雞舍果樹處停靠。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向中國船員開槍後駕乘快艇逃離。後泰國不法軍人向兩艘中國船隻開槍射擊,爾後登船繼續射擊,並將中國船員屍體拋入湄公河。經現場勘查,在兩艘船隻上查獲91.96萬粒、共計84516.01克甲基苯丙胺。被害的13名中國船員屍體經鑒定,均係槍彈傷致死。

  二、糯康犯罪集團長期在湄公河流域非法攔截、檢查往來船隻、強取財物。2011年4月2日,被告人桑康乍薩與涉嫌參與本案的翁蔑(另案處理)及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等人,將中國貨船“渝西3號”船長冉某某及寮國客船“金木棉3號”船長羅某某劫持為人質。2011年4月3日,糯康犯罪集團成員又劫持中國貨船“正鑫1號”、“中油1號”、“渝西3號”,將15名中國船員扣押為人質。後“正鑫1號”貨船出資人被迫交付贖金2500萬泰銖,羅某某、冉某某、“正鑫1號”船長獲釋。3艘中國貨船及船員被緬甸政府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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