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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許縣辦公樓辦公室面積76平米 超國家規定2倍多

2012年08月30日 13:55 來源:大河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通許縣正在建設的綜合樓

  □記者周廣現文圖

  核心提示

  “2007年國家就下文規定,縣政府機關建設辦公樓必須經省政府批准,但通許縣政府不經上級機關批准,在沒有辦理任何建設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建設帶有很多辦公室的綜合樓。其中,最大辦公室面積達76平方米。而按規定,縣級領導的辦公室面積不得超過20平方米。”連日來,不斷有通許縣群眾向本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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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個辦公室,面積均超過國家規定一倍多

  接到群眾反映後,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位於通許縣建設路和鹹平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的通許縣工作週轉房建設工地,工地大門上沒有寫工地名稱,工地門口的工作牌上寫著:通許縣工作週轉房,主體是一棟7層綜合樓。

  只見7層綜合樓已建到第3層,幾十名工人正幹得熱火朝天。“這棟樓是幹什麼用的啊?”“這棟樓是貴賓樓,是供縣委、縣政府領導辦公和休息用的。”幾名工人説。在該樓的東西兩側也挖了地基,施工人員説,這裡將來要建設車庫和餐廳。

  從整個施工規劃圖上看到該工地佔地1.7萬平方米,綜合樓建築面積為6560平方米,綜合樓一樓和二樓設計有10個辦公室,這些辦公室的面積均在46平方米以上,其中最大的兩個辦公室面積為76平方米,3樓以上為住室。樓的南邊有一個大花園,大花園的南邊還有籃球場和羽毛球場。

  有知情者説,該綜合樓是為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建設的,供他們辦公和居住,將來裝修標準也不低,整體檔次非常高。

  按照國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縣級正職辦公用房為每人使用面積20平方米,可這棟樓上10個辦公室的面積均超過國家標準一倍多。

  不僅如此,由於該工地晝夜施工,害得周圍住戶整夜無法睡覺。該工地周圍的多位住戶曾經多次到環保部門反映該工地噪聲污染問題,但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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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偌大綜合樓,竟然啥手續都沒有

  今年4月26日,通許縣工作週轉房建設工程領導小組對外發佈招標公告,對該工程進行招標,招標公告顯示,該工程建設面積為6560平方米,而這正是綜合樓的建設面積。招標公告顯示,該工程投資金額約1416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財政撥款。

  2007年3月1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該《通知》目前仍有效)規定,縣級黨政機關建設辦公樓,由省人民政府審批。該《通知》同時規定,從那時起一律不再審批黨政機關新建、改擴建包括培訓中心在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建設項目。

  河南省發改委投資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説,按規定,縣級黨政部門建設辦公性質的樓房必須經過該處審批,但該處目前沒有接到過通許縣政府建設辦公樓的申請,更沒審批過。

  昨天下午,記者採訪了通許縣工作週轉房建設工程領導小組負責人之一、通許縣委辦公室負責人張洪偉(音),他説,該綜合樓是為家不在本縣的縣委、縣政府領導建設的,供他們居住。他説,該樓上沒有辦公室。但記者在該樓的設計圖紙上清楚地看到該樓一二層標注有10間大辦公室,而且施工人員也説,他們是嚴格按照圖紙施工的。

  張洪偉(音)説,該樓建設的確沒有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請。那麼,該樓建設辦理了土地、規劃、建設施工手續沒有呢?他説,他不清楚,他建議記者向該樓的建設方通許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經理徐某詢問,但記者和徐某聯繫並説明情況後,徐某馬上挂斷了電話,給徐某發資訊,徐某也沒回。

  按照規定,任何建設項目都必須辦理土地、規劃、建設施工等手續,那麼該樓辦理這些手續沒有呢?

  記者採訪通許縣國土資源局産權産籍股蘆股長時,他明確説,通許縣工作週轉房項目沒有辦理過用地手續。而按照規定,沒有辦理用地手續,就無法辦理規劃工程手續和建設施工手續。

  不過,記者昨天下午就此問題採訪通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股田股長時,他明確表示不接受採訪。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説,國家明確規定縣級黨政機關建設辦公樓必須經過省政府批准。有些地方為了規避該規定,就建設混合樓,樓上既有辦公室又有住室,但這些樓仍是具有辦公性質的樓房。從通許縣建設的這棟綜合樓來説,既然該樓一二層為辦公室,就説明一二層是辦公樓。既然是辦公樓就應該經過省政府批准後才能建設,而該縣沒有經過上級部門審批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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