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修的、怎塌的、咋問責?哈爾濱橋梁事故發生3天來,網民、公眾持續關注以上3個問題,期待有關方面“給個説法”。
24日5時許,哈爾濱市三環路高架橋洪湖路上橋匝道處(距陽明灘大橋3.5公里)鋼混疊合梁側滑,4輛貨車側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血的代價,讓公眾迫切想了解,橋梁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是誰,他們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
有關方面第一時間對此並沒有明確説法。就在事發當天,有媒體曝出“哈爾濱市建委有人説大橋建設指揮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單位”,一時間輿論譁然,網上一片批評聲。
針對網民質疑,哈爾濱市25日召開新聞發佈回應,“此事並不存在”。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建委已經按照事故處理的有關程式,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資料提交事故調查組。待事故調查結果確定後,將把以上單位名單一併向社會公佈。
既然宣稱“不存在”,卻不公佈名單,公眾質疑因此難以平息。網民“夢浮寂海”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還成了保密單位了?網民“737173631”説,出了這麼大的事故,公佈名單還要適時才能公佈,真搞不懂。
記者隨機採訪幾位哈爾濱市民,他們説,當事人知道、有關部門知道,就老百姓不知道,讓這些單位“隱姓埋名”究竟為了什麼?有關部門和事故涉及單位應該勇於擔當責任。
事故調查需要時間,公眾都能理解。但事發3天裏的2次新聞發佈會,卻讓不少人疑惑,事故原因撲朔迷離。
在事故橋梁與陽明灘大橋關係上,哈爾濱市建委副主任孫慶德24日曾表示,發生事故的工程為連接陽明灘大橋的疏解工程。
而在25日新聞發佈會上,黃玉生將此次事故稱為“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橋分離式匝道側滑事故”。他説:“事故發生地點位於橋梁整體的中部偏南,為上跨洪湖路的上行匝橋,長121米。該項目屬於獨立建設項目,與陽明灘大橋分屬兩個工程建設項目。”
對於事故原因,市政府秘書長黃玉生在事發後的第一次新聞發佈會後説:“我在現場看應該説是超載,可能涉及到嚴重超載,因為它比較複雜,需要一段時間。不能馬上得出結論。”
在25日的新聞發佈會中,黃玉生表示,市安監、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門在調查事故中,將傾覆的車輛按位置由前至後(由北至南排序)分別編為1-4號車。據測,“1號”車車貨重為22噸,2-4號車車貨總重400噸以上;2-4號車貨廂體積均有改動,為非標車輛。
他説,哈爾濱已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橋涵排查與車輛超載治理工作。
除了貨車超載,對公眾懷疑的橋梁品質是否有問題,哈爾濱市至今未正面回應。
隨著事故處理的深入,如何問責,也成為關注焦點。按照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將行政問責的情形分為決策違規、執行不力、管理不善、行為失范四個方面,共計四條三十六項。
按照問責規定,行政問責程式分為啟動、調查、決定、送達、公開等程式。除領導幹部外,也將一般工作人員納入到行政問責的範圍。
目前,尚未有哈爾濱市對這次事故啟動行政問責的消息。(記者 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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