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的老家,江西寧都啊,官爺多得很、消費高得很、百姓窮得很。”不久前,有網友在天涯網的帖子《國家級貧困縣江西省寧都縣公安局局領導17個:打麻將可以湊四桌》中如是説。
帖子援引“寧都縣政府資訊公開”網上公佈的寧都縣公安局領導資訊,顯示縣公安局除局長、政委、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各一名外,還有7個副局長、3個副政委、兩個黨委委員、1個森林公安局局長,共計17人。筆者于8月20日登錄“寧都縣政府資訊公開網”核實該資訊,實際情況確實跟帖子中反映的一致。
2001年發佈的《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市縣鄉黨政機構改革的通知》規定,“縣(市)行政編制精簡比例為17%左右(不含由區改為縣的)”、“市縣(市、區)工作部門領導職數:設區市工作部門一般配正副職1~4名;縣(市、區)工作部門一般配正副職1~3名。”
對此,筆者打電話諮詢寧都縣有關部門。縣政府辦對口聯繫公安系統的張秘書稱,公安局領導的任命是要經過縣政府同意的,而他們根據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會限定編制數,不會存在超編現象。“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有5個編制,就不會分給6個人。沒有編制是調不進來的。”張秘書説,如果公安局有這麼多的領導編制,就不存在領導超編現象。
筆者又聯繫了寧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其工作人員説,公安系統、檢察院、法院等屬於政法專項編制,是保密資訊,不對外公佈。但她表示:“公安局每增加一個、減少一個編制,都是由江西省編辦直接給縣裏下達的。縣裏沒有權力增、減編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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