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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藥物濫用形勢嚴峻 藥品變毒品或能“致命”

時間:2012-08-10 14:15  來源:廣西新聞網

  喝咳嗽水成癮,用感冒藥煉毒———藥品距毒品不僅僅是一字之差,也極可能因被濫用帶來“治病”和“致命”的兩種結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的國家藥物濫用監測年度報告顯示,“多藥濫用”問題較為突出。

  警醒:藥物濫用觸目驚心

  藥物濫用是指反覆、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賴性特性或依賴性潛力的藥物,這種用藥與公認醫療實踐的需要無關,屬於非醫療目的用藥。藥物濫用可導致藥物成癮及其他行為異常,甚至可以引發嚴重的公共衛生和社會問題。

  武警廣東總醫院青少年成癮治療中心主任何日輝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講述了他曾經醫治過的一起藥物濫用引發的病例:

  廣東青年強仔,長期嗜飲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每天數瓶至數十瓶,花費金錢上百萬,且由於止咳水中含有的磷酸可待因可與人體內的鈣結合,導致體內的鈣流失,長期飲用造成脊柱變形。幾年間,強仔的身高從1.72米縮至1 .60米,甚至無法正常行走。

  何日輝介紹,止咳藥水成癮的原因在於其含有的可待因或罌粟殼本質上都屬於阿片類鎮痛藥。如可待因,又稱為甲基嗎啡,其藥理作用與嗎啡相似,但作用較弱,同等劑量的磷酸可待因致欣快感作用只相當於嗎啡的1/8到1/12。當患者長期大量連續服用這些止咳藥水後,其含有的磷酸可待因或罌粟殼即長期連續作用於軀體中的阿片受體,作用於大腦則産生欣快感,作用於腸道則産生便秘等症狀,類似于海洛因成癮。如果患者突然停止服用止咳藥水,則會出現阿片類戒斷綜合症,若劑量較大,戒斷症狀會非常明顯,導致患者非常痛苦,但是重新服用咳藥水後,這些症狀會很快消失,從而導致患者無法擺脫止咳藥水。

  何日輝説,一般情況下,止咳藥水成癮的戒斷症狀沒有海洛因成癮的嚴重,但由於止咳藥水成癮的多數為青少年,其自製力相對較弱,因而仍無法忍受戒斷反應。

  強仔的情況並非個案。《2007年中國藥物濫用監測報告書》披露,對全國681家戒毒機構收治、收戒的17萬多名藥物濫用者資料分析發現,含磷酸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的濫用比例從2004年的0.1%增長到2007年的1.5%。而一家民間組織對珠三角八所初、高中學校及職業中學的874名中學生進行的調查證實,濫用止咳水者佔11.2%。

  讓人觸目驚心的不僅僅是藥物被青少年消費濫用,更可怕的是部分藥品流入非法渠道,成為制毒的來源。“新康泰克”“白加黑”“泰諾”“百服嚀”……這些常見的感冒藥含有的鹽酸偽麻黃鹼成分經過加工即可提煉出麻黃素,或稱麻黃鹼,這正是合成苯丙胺類毒品,製作冰毒最主要的原料。

  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據統計,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曾破獲涉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犯罪案件。2009年至2011年,全國繳獲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黃鹼類復方製劑達120.47噸。

  追蹤:藥品如何流失成毒品

  2005年,國務院頒布《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先後制定發佈了十余個相關配套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力圖完善實驗研究、種植、生産、經營、運輸各環節管理制度,如調整藥品管製品種和類別;規定憑身份證購買含麻黃鹼類藥品,且一次購買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對麻精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實現流向可追溯等。

  然而,重重的法規、政策,仍然難以完全堵住藥品“流毒”。

  一名曾經每天喝五六瓶咳嗽水的青年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藥房很難購買到含磷酸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止咳露。他購買時通常是通過“圈內人”訂貨,每次買一箱。一些學校附近的小店雖然也有這種藥物出售,但一般只賣給“圈內人”。

  調查表明,特殊藥物的流失往往不是從正規藥店,而是從各種非法渠道。

  “這些藥物由生産廠家到一級批發市場,再到二級批發市場的流通狀況都比較清晰。然而,許多藥物在經由二級批發市場進入三四級市場時就難以跟蹤了。”某市藥品監督執法監察大隊隊長説,非法銷售此類藥物的有小超市、水果店、網吧,甚至各種遊擊式的銷售。不法分子給學生的售價往往是正常價格的兩到三倍。瘋狂的逐利者受到金錢的驅使,往往罔顧法律規範、罔顧道德倫常,

  作為易制毒化學品,麻黃鹼類物質及其單方製劑在我國受到嚴格管控。由於麻黃鹼類物質及其單方製劑難以直接獲得,不法分子轉而盯上了更易獲取的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經過加工提煉,將其作為制毒原料。

  在今年4月山東破獲的一起特大制毒販毒案件中,警方發現,該團夥現有技術每10盒新康泰克能提煉一克多冰毒,每盒新康泰克不超過15元,每克冰毒成本在100元左右,但轉手就能以每袋0.8克的包裝賣800元。

  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儘管國家規定一次最多只能買五盒,但犯罪分子往往雇傭多人反覆購買,也有的鑽空子和漏洞,直接從藥品企業大量購買。”

  孫工軍説,當前,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的流失方向主要有兩個。一是直接流入制毒渠道。我國近年來查獲的製造甲基苯丙胺犯罪中的制毒原料一半以上是麻黃鹼類復方製劑,部分地區已形成“非法買賣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加工、提煉麻黃鹼類物質→製造甲基苯丙胺”的完整産業鏈。二是流入制毒物品交易市場。隨著司法機關對製造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加大,部分犯罪分子不再直接實施製造毒品犯罪,轉而利用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加工、提煉出麻黃鹼類物質後進行走私、販賣。

  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大量流入非法渠道,不僅加劇了製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的蔓延趨勢,甚至在個別地方導致藥品脫銷,擾亂了正常的藥品供應秩序。

  兩難:嚴格管控與藥物可及須平衡

  既然藥品一旦被濫用,後果如此觸目驚心,是否可以升級管控,將所有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特殊藥品等嚴格限制使用?

  對這一問題,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所長、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委員于欣認為,必須尋找一個平衡,既確保用於醫療和科研用途的藥物充分供應,又確保防止藥物從合法來源轉入非法渠道。“制定藥品管理政策必須在保障藥品可及性和防止流失濫用之間尋求平衡,這是全球藥品監管部門面臨的共同問題。”于欣説。

  據了解,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主要用於鎮痛、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等治療,是臨床不可或缺的常用藥品。目前我國麻精藥品使用尚處於較低水準,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也有一定差距,公眾的合法用藥需求還遠遠未得到滿足。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稽查專員孔繁圃舉例説,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為臨床治療感冒等呼吸系統疾病的常用藥品,品種多,使用廣泛,如對此類品種採取過嚴的管理措施,將直接影響公眾的用藥需求。

  此外,嚴格的管控政策,可能使相關企業和行業“躺著中槍”。據了解,美國于2006年通過“反甲基苯丙胺濫用法案”,開始對含麻黃鹼類的藥品進行嚴格銷售限制。美國目前有41個州有限售措施,要求銷售方式為“behindthecounter”,作為準處方藥對待。購買人需要通過執業藥師的許可,並記錄個人資訊。這一法案通過後,在多個州出現該類藥物滯銷的情況。

  “不能一刀切”。孔繁圃表示,監管部門將採取多種手段,保證特殊藥品管得住、用得上。他介紹,201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等部分含特殊藥品復方製劑納入電子監管,以更好地掌握這類藥品的銷售流向。隨著藥品電子監管網功能的不斷完善,實施電子監管對防止此類藥品從藥用渠道流失的效果將逐漸顯現。

  數據顯示,2011年使用/濫用醫療用麻醉藥品較2010年同比下降0.3%,醫療用精神藥品同比下降3.7%,其他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同比下降0.9%。其中,使用/濫用含磷酸可待因復方口服液的比例為0.3%,同比下降0.5%。

  孔繁圃説,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將對部分單位劑量麻黃鹼類含量較高的含麻黃鹼復方製劑實施處方藥管理,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的管理。

  “藥物濫用的防治是一項複雜系統工程”,何日輝認為,政府、社會、學校等應共同加強預防教育、治療和行為干預、藥品監管以及對非法制販行為的打擊等,通過關部門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綜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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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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