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飽受社會詬病的“養老金雙軌制”有望在深圳市破冰。
通過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報公佈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計劃》顯示,今年深圳將力推22個改革項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養老保障制度。
目前,我國的養老制度在設計和執行上形成了多軌制,造成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員、企業員工和社會個體勞動者之間的嚴重不平等——公務員不交養老金,退休後卻能領到工資替代率達80%左右的養老金,公務員群體比事業單位的額度還稍高一些。而企業員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只有45%左右。
據本報記者了解,2008年,新成立的國家公務員局將全國唯一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深圳市。而深圳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隨著公務員分類管理體制改革而深化——從易到難,分別從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到委任制公務員逐步推進。
據了解,深圳市對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障制度——目前深圳全市逾1800名聘任制公務員全部參加,聘任制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工資的18%,其中單位繳10%,個人繳8%。購買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1%,由單位繳納。考核合格的,由財政每月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後領取,按2008年出臺的方案,繳交比例暫定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