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從漣源15個人的招聘被爆出有14個領導親屬的事件,再到湘潭90後的神女副局長事件,湖南短時間內接連出現了一些備受社會質疑的幹部選拔事件,不僅為各地的幹部選拔任用敲響了警鐘,也迫切需要有關部門進行更為深入和系統的反思。”支振鋒認為,在一個社會轉型時期,出現一些問題本身是正常的,但問題的接連、頻繁出現,確實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並加強應對,及時促使相關的制度得到完善和升級。
“一方面,各地的組織、人事等部門在幹部選拔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循現有的制度程式,確保選拔過程本身公開、透明和公正,強化必要的社會監督;一方面,對於那些已被舉報或涉嫌存在問題的選拔,有關方面要及時組織更為獨立、客觀、公正的調查。”支振鋒認為,如今一些地方出了問題,要麼是自查自糾,要麼是上級部門調查,但這些不足以消除疑慮。
“自查自糾本身存在利益糾葛、公信力天然不足、權威性不夠等問題,一些上級調查也可能存在‘老子’調查‘兒子’的問題。”支振鋒認為,各級人大是一種相對中立、客觀的權力機關,不僅本身具有依法進行調查的權利,而且可以抽調各個層面的人員,進行更為廣泛、全面、客觀的調查。今後如果地方在幹部選拔方面被指出了問題,不妨考慮激活、啟動現有的人大調查制度,由各級人大組織進行調查,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社會疑慮,滿足各方知情權和監督權。(記者阮佔江趙文明 實習生張琳琳劉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