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底前,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內,505個國控站點要完成包括PM2.5在內的新增指標的監測設備安裝,並開展試運作。昨天,環保部印發了《空氣品質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PM2.5監測正式走出第一步。
佈局
505個國控站點率先監測
據了解,按照環保部此前公佈的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三步走”方案,今年將邁出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實施的第一步。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率先開展《環境空氣品質標準》新增指標PM2.5、CO、O的監測。
昨天,環保部給出了這“第一步走”(即第一階段)的具體《實施方案》。
根據《實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重點區域的所有國控站點要完成PM2.5等設備的安裝,同時開展試運作;12月底之前要開展監測併發布數據。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提前實施。
據了解,目前,環保部在全國共有國控站點1436個,而此次環保部公佈的首批開展PM2.5、CO、O監測的國控站點共計505個。其中,四個直轄市的國控監測點位數分別為:北京12個,天津15個,上海10個,重慶17個。各省除河北、浙江、江蘇、廣東參與城市較多外,其他各省首批被納入監測的多只是省會城市。
城市空氣以國控站為準
環保部監測司一位官員表示,之所以選擇國控站,是因為評價一個城市的空氣品質,都是以國控站為準。
而在國家監測點位之外,還有不少地控監測點位,但這些監測點的監測結果是當地政府用來考核下一級政府的,不作為環保部評價這一城市空氣品質的數據。
評價
今年品質未納入PM2.5
《實施方案》還對空氣品質的評價方法予以説明。
根據《實施方案》,2012年,第一階段實施地區新增的3項指標PM2.5、CO、O不參與空氣品質年度評價;但原有的3項指標SO、NO和PM10,按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行評價。
到了2013年,第一階段實施地區則將對SO、NO、PM10、PM2.5、O、CO共6項指標,按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行評價。但城市(區域)間空氣品質比較評價採用SO、NO和PM10老3項指標,並按老《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行評價。並且,在整個“十二五”期間,省級和國家級環境空氣品質五年整體評價繼續採用SO、NO和PM10等3項指標,按新老標準分別進行評價。
此外,根據《實施方案》,第一階段實施地區環保部門或環境監測機構,應通過環保部門的官網、環境監測機構網站、電視、廣播等,發佈各點位SO、NO、PM10、PM2.5、O和CO等6項監測指標的實時小時濃度值、日均濃度值、AQI指數以及該監測點位的代表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