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陜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為李瑞華出具的畢業證明
李瑞華2003年獲得的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法律專業畢業證書
李瑞華被陜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錄時的錄取名單(劃線處為李瑞華的相關記錄)
李瑞華的畢業證驗印登記表(劃線處為李瑞華的相關記錄)
針對網路對陜西府谷縣司法局局長履歷學歷均造假的情況反映,榆林市委組織部督查組和府谷縣委調查組進行了深入取證核實。5月18日,陜西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出函證明,府谷縣司法局長李瑞華確為該院畢業生。
經過調查組核實李瑞華本人學歷檔案、走訪李瑞華在校期間的老師和同學、到畢業院校核查原始學歷檔案,以及學院提供的《陜西省一九九四年成人院校招生錄取名單》、《陜西地區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幹部學院九六屆學生畢業證驗印登記表》、李瑞華在校學習和學院改名的證明,其實際情況如下:李瑞華,女,1975年11月26日生,1994年至1996年就讀于陜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電腦經濟管理專業,學制二年,于1996年獲得成人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證書編號G(96)0095,以上學歷情況同時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得到證實。
5月16日晚11時43分,網路發帖刊登了《陜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長被曝履歷學歷均造假 副局長初中未畢業爹是煤老闆》的內容。榆林市和府谷縣得知情況後,高度重視。5月17日上午,府谷縣委召開專題會議,決定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此事進行全面調查。當日上午,榆林市委組織部派出督查組,到府谷督辦此事。兩天來,在市委組織部督查組的指導下,調查組進行了認真的取證核實。
網貼反映:“據府谷縣政協網顯示:李瑞華現年37歲,1996年畢業于陜西財經學院。”經調查,今年年初府谷縣政協網站上傳個人簡歷時,由於李瑞華本人在外地出差,縣司法局辦公室人員向府谷縣政協網站提供資料過程中出現錯誤,將其畢業院校誤寫為陜西財經學院。
經調查,陜西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原校址現為西安財經學院,學校于2005年改制為陜西省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李瑞華于1996年12月通過府谷縣人事勞動局舉辦的首屆人才交流會被招聘到府谷天橋集團公司工作(府人勞發【1996】90號),1997年11月榆林地區人事局根據(陜人發1997【48】號)文件精神錄用該同志為國家幹部(榆地人發1997【365】),在此期間該同志一直按照原協議在府谷天橋集團工作,1999年11月府谷縣人事局按照(榆地人發1997【365】號)文件精神,將該同志等8人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介紹到縣委組織部(府人勞發1999【107】號),由縣委組織部分配到府谷縣老高川鄉擔任婦幹(府組發1999【87】號),報到後請了産假。2000年4月借調到府谷縣文管辦任講解員,2001年8月正式調入縣文管辦工作(府人勞發【2001】8號),2004年7月任命為府谷縣文管辦副主任(副科級,府組發【2004】45號 ),2009年7月任命為府谷縣創衛辦副主任(正科級,府組發【2009】41號),2010年2月平級調整為府谷縣政府辦副主任、創衛辦主任(府組發【2010】22號),2011年6月平級調整為府谷縣司法局局長(府組發【2011】86號)。
經查,李瑞華學籍檔案完整,工作經歷清楚,有關任職和調整均符合《黨政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規定,公示期間也無反映舉報。網帖中所反映“沒有在老高川鄉政府工作過,而是早年在府谷一家酒店當過服務員。後來突然就到文管辦上班”,根據調查,李瑞華在此期間一直按照府谷縣統一安排,進入企業進行鍛鍊,在府谷縣天橋集團公司擔任客房部經理,一直工作至分配到老高川鄉政府工作。網帖中所反映“隨後連續3年調動3次提拔為司法局長”事實是:該同志2004年7月任府谷縣文管辦副主任,副科級;2009年任府谷縣創衛辦副主任,正科級;2010年2月任府谷縣政府辦副主任、創衛辦主任和2011年6月任府谷縣司法局局長,均為平級調整。
關於網帖中所反映現任府谷縣司法局副局長劉利榮同志的有關問題,調查組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取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