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6日),來自重慶市檢察院的消息,今年1—4月,重慶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376件453人,查辦縣處級以上幹部71人。
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今年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20件,391人涉案被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6件,查辦62人。市公安局副巡視員、原涪陵區公安局局長賈金明(副廳級)因徇私枉法、受賄被查辦。另外,全市檢察機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名。
民生領域內的職務犯罪仍然是檢察機關關注重點。據了解,去年的奉節縣“10.17”礦難,全市三級檢察機已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14人、瀆職侵權犯罪2人,涉案金額上千萬。今年1-4月,檢察機關共查辦民生領域職務犯罪343人,佔立案總人數的75.7%;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212人,佔立案總人數的46.8%;商業賄賂職務犯罪216人,佔立案總人數的47.7%。
"今年,全市加大了對民生領域的資金投入,檢察機關也將緊盯資金投入的重點環節和部位。”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將突出查辦城鎮社保、食品藥品監管、徵地拆遷、種養補貼、新農合、移民扶持、生態環保等領域的職務犯罪,確保政府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實。同時,檢察機關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同步介入重大生産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重大複雜案件專案調查等制度。要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突出查辦發生在國土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産等方面的瀆職侵權案件,更好地促進依法行政。(記者 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