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湖南省東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東安縣公安局長鄭航、東安縣公安民警卿良杯以自訴人的身份狀告網民胡連友誹謗,這起廣受關注的“官告網民”案,法院當庭宣判:被告胡連友誹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年,並向鄭航、卿良杯賠禮道歉。
胡連友1995年因帶頭衝擊政府機關,被東安縣公安局收容審查,2000年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東安縣公安局拘留。2010年9月,胡連友開始在網站上發佈《法盲怎麼當上公安局長?鄭航使用黑惡殘忍手段侵害人權》《鄭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涉黑保黑控告書》等網帖。鄭航、卿良杯認為,胡連友多次發佈相關網帖,稱“鄭航等人涉黑護黑、濫用職權、打擊報復信訪人員”等內容純屬捏造、嚴重不符合實際,給自身、單位和家庭造成了惡劣影響。
2011年7月,鄭航和卿良杯以胡連友涉嫌誹謗罪向東安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以誹謗罪追究胡連友的刑事責任,要求胡連友公開向鄭航、卿良杯賠禮道歉,東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早前報道:
訪民網上舉報警察遭公安局長和政委聯手起訴
南方日報訊 因為無法忍受訪民胡連友、魏愛國在網上持續發帖,控訴自己涉黑、暴力執法,湖南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連同該局政委陳毅強、下轄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別向當地法院起訴上述二人誹謗,要求其道歉。鄭航與陳、卿認為,相關網帖如“法盲局長充當黑保護傘,繼續殘害受害群眾”等,完全是胡、魏憑空捏造的。胡連友和魏愛國則堅稱,他們的言論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