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今日(11日)公佈了2011年10大旅遊案例,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提出三點要求,即要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對旅遊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制度機制,狠抓案件查處,形成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良好氛圍;開展講誠信活動,促進旅遊業發展,共同營造“規範經營、理性消費”、“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旅遊消費環境。
據悉,2011年國家旅遊局建立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督辦臺賬制度,全年共挂賬督辦重點案件26宗。各地圍繞2011年旅遊市場秩序“三項重點”工作,開展旅遊合同、廣告、價格、購物等專項檢查13326次,全年共處罰旅遊從業人員754人;旅行社1299家,其中吊銷158家、罰款478家、停業整頓80家,罰款總額1083萬元;各級星評委共取消星級飯店806家,其中五星14家。
附:2011年10件旅遊案例
一、304名內地遊客在澳門發生糾紛案
二、撫順市A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違規經營旅遊業務案
三、深圳市A旅行社等3家企業違規經營赴臺遊案
四、浙江A旅行社擅自增加購物案
五、成都某旅行社擅自委託旅遊業務案
六、298名遊客滯留吉林敦化案
七、央視“消費主張”曝光張家界旅遊市場案
八、憑祥A旅行社違規經營邊境遊案
九、海南A旅行社聘用無證導遊案
十、西安A旅行社違規設立分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