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5日)上午記者從交通委獲悉,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規定,個人申請小客車編碼有效期為3個月,經搖號未中簽需要繼續參加搖號的申請人,應在期滿前及時辦理確認延期,因此,今年1月申請搖號未中簽者,想繼續參與搖號需要在本週日前“確認延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間申請並經審核通過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4月8日,未中簽需繼續參加搖號的申請人請於2012年4月8日前登錄北京市緩解擁堵網站(http://www.bjhjyd.gov.cn/)辦理“確認延期”。2012年4月25日公佈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後有效期將自動延長3個月(即可再參加3次搖號)。2012年1月9日至2月8日期間申請的個人編碼,有效期截止到5月8日,其餘依此類推。申請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各區(縣)政府對外辦公窗口辦理“確認延期”。未在編碼有效期內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此外,若申請資訊發生了變化,需要及時進行變更,並確保相關證件在申請期內合法有效,以免影響參加搖號。(記者孟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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