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西藏代表團審議時發表重要講話指出,“老西藏精神”是中華民族自強不息民族品格的生動體現,是推動西藏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的強大精神動力。實現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需要大力弘揚 “老西藏精神”。要求西藏各族幹部群眾要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發揚艱苦奮鬥、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為西藏發展穩定無私奉獻,使“老西藏精神”在雪域高原上永放光芒。
“老西藏精神”是駐藏部隊、地方援藏幹部與西藏各族人民群眾一道,在長期艱苦卓絕的革命鬥爭實踐中不斷積累的寶貴精神財富,它與延安精神、井岡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樣,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昇華、革命精神的結晶和時代精神的體現。“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忍耐、特別能團結、特別能奉獻”是對這一精神豐富內涵的生動概括。其實質是馬克思主義、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西藏的革命實踐相結合的産物,是黨的宗旨在西藏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黨的光榮傳統的繼承和發展,是共産黨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生死觀、苦樂觀在解放西藏、建設西藏中的集中表現。在半個多世紀裏,“老西藏精神”激勵著無數西藏官兵戍邊衛國,激勵著無數西藏建設者紮根西藏,建設西藏,用健康乃至生命忠誠實踐“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忍耐、特別能團結、特別能奉獻”的老西藏精神,用青春和熱血續寫對祖國、對黨、對人民的忠誠,已浸入一茬茬駐藏官兵和地方幹部群眾的血脈、骨髓,成為永恒的追求,成為昭示前進方向的旗幟。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大力宣傳和弘揚“老西藏精神”,對於我們認真學習、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團結、民主、富裕、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西藏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政治上要更加堅定。要繼續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思想上要更加過硬。要繼續強化以反分裂鬥爭為主要內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和唯物論、無神論思想,在反分裂鬥爭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絕不能有任何動搖,絕不能有任何含糊,絕不能有任何患得患失,必須立場堅定、認識統一、表裏如一、態度堅決、步調一致。
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組織上要更加堅強。要繼續注重培養選拔使用政治上靠得住、維護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敢於同達賴集團作鬥爭的優秀藏族幹部、其他少數民族幹部和長期在西藏工作的優秀漢族幹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勤政為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的幹部隊伍,為西藏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作風上要更加紮實。要繼續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之風,堅持察實情、講實話、出實招,少説多幹、説了就幹、幹就幹成、幹就幹好,集中精力抓發展、保穩定、促和諧、惠民生,為各族群眾辦實事、幹好事、解難事。
繼續著力弘揚“老西藏精神”,要求上要更加嚴格。各級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從嚴從重查處黨員幹部對達賴集團抱有幻想、追隨達賴集團、破壞民族團結、損害祖國統一等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堅決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健全教育、監督、預防、懲治制度,建立符合西藏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不懈地把反腐敗鬥爭引向深入。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在大力弘揚和深入實踐“老西藏精神”中,樹立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熱愛西藏,勇挑重任,將“老西藏精神”化為報效祖國、服務社會、完善自我的最高境界,為建設和諧西藏而努力奮鬥,將“老西藏精神”一代代傳承下去,以實際行動使“老西藏精神”愈益煥發出璀璨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