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從多方面加強對駕校行為監管。其中駕齡3年內的車主違章及事故都要“溯源”。
江蘇省公安廳交管局資料顯示,2011年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佔總數的37.8%,在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1年以內駕齡肇事者佔9%,兩年駕齡佔7%,3年駕齡佔6%。而在2001年新手率僅佔22%左右時的事故率,卻分別為13%、9%和8%。
江蘇省公安廳交管局副局長陳玉峰表示,新駕駛人比例增長,引發事故的比例卻在減少,説明近年來相關部門在加強安全監管方面確實取得了一些成效。新管理辦法出臺後,交管部門與運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駕校教學的監管,加大事故“溯源”檢查力度。
“單個事故死亡人數在5人以上時,有關部門必須向社會公開駕駛培訓機構的名稱。”陳玉峰介紹説,“除重大事故外,問責一般不以普通個案來追究責任,而是對新手駕駛整體統計的事故率、違法率高的畢業駕校實行檢查,根據駕校記錄是否完整、真實,培訓過程是否規範等作出綜合的調查、取證和鑒定,並追究相應的責任。”(實習生李蕓 記者李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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