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來説,見義勇為者的行為受益方其實是國家與社會,因此後者有必要為前者提供保障
●對於見義勇為者不僅要有免責條款,同時也要有社會保障機制的跟進
近日,一位80後上海姑娘在地鐵站反扒。小偷發現行跡敗露,在地鐵車廂關門前把手機丟回給了被害人,而姑娘遭惱羞成怒的小偷一頓猛打。由於沒有人贓俱獲,且被害人未出面指證,警方一時不能立案。此事一經披露,引起社會很大反響。所幸被害人幾天后主動向警方報案並配合做了筆錄。
民間反扒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行為,應該鼓勵和支援。然而,由於對見義勇為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因此很多時候,反扒志願者必須自己找第三方證人,否則一旦被害人由於怕多事、怕麻煩而退縮,見義勇為者便很難證明自己行為的合理性。在我國,由於沒有一部全國統一的法律條文從立法上保障見義勇為申請、認定及後期賠償、補助等事宜,真正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受到損害。因此,為好心人立法已成為社會共識。
“義務警察”抓賊四百多
已經進入花甲之年的項全雄是上海民間反扒界的“老法師”,相熟的民警只要接到他打來的電話,嫌疑人十有八九跑不掉。多年的反扒經驗讓他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觀察3分鐘,就能從人群中發現可疑分子,隨後再悄悄追蹤,尋求民警、群眾幫助,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20多年來,他先後協助警方抓獲不法分子400余人,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義務警察”。
項全雄的第一次“抓賊義舉”純屬偶然。1985年的一天,有位顧客在他的水果攤前買西瓜,結賬時發現錢包不見了,當下就哭了起來,非常傷心。事後,他得知農貿市場內有可疑人物,就多了個心眼,一邊賣瓜,一邊留意來往的人。沒過多久,果然在對方作案時抓了個現行。此後,“路見不平,挺身而出”成了他的口頭禪,一年365天,他幾乎天天在外“巡視”,碰到狡猾的團夥,他會一連跟蹤幾天。時間最長的一次,他連續11天跟蹤、觀察一夥常年在菜場周邊偷竊作案的團夥,摸準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路數後,配合民警最終制服了這夥不法分子。
據了解,在上海類似項全雄這樣的民間反扒人士還有許多,並且還自發形成了很多個“反扒聯盟”這樣的志願者組織,成員有白領、大學生、農民工、空手道愛好者、法律界人士等。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為了讓這些反扒“散兵遊勇”們發揮更大的作用,于去年年底組織了20余名資深民間反扒志願者,成立了“全民英雄志願者”隊伍,主要是配合警方一起行動。參加的志願者接受警校的培訓,學習一些必要的警務、反扒以及平安志願者的相關知識。
今年伊始,人民廣場管理辦公室也建立了廣場平安志願者隊伍。據人民廣場管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整個隊伍由七八十人組成。同時還成立了一個反扒工作室,每天在反扒工作室裏輪值的有10人左右。隊員都會接受專業的培訓,學習一些必要的警務、反扒等知識。同時,公安方面也聘請了一些有著豐富經驗的反扒‘老法師’,現場教隊員們掌握一些抓賊技巧。”